【违法强拆应对】2020年,征收方为了加快征收拆迁,房屋遇违法强拆怎么办?

越来越多的城中村都在加快拆迁了,今天小编来分享一些有关于拆迁补偿的法律知识,如果对你有帮助的话记得关注我们哦~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赔偿法》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其次,在最高法公报案例“许水云诉金华市婺城区法院行政赔偿案”后,最高法对于违法拆迁的行政赔偿问题确立了明确的赔偿原则:赔偿标准不能低于补偿标准。

一般而言,房屋的征收补偿包括房屋本身的价值、搬迁过渡费、停产停业损失等等,当然还包括一笔额外的政策性奖励金。

因违法拆迁导致的赔偿标准不能低于依据征收确定的补偿标准,除此之外,一般还包括因违法拆迁导致的室内物品损失等,但值得注意的是室内物品损失是需要根据具体不同情况来确定的。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