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拆迁】房屋拆迁限期搬迁有奖,不搬就强拆,拆迁部门的这种行为合法吗?

在征地拆迁中,因为拆迁补偿问题谈不拢,许多拆迁户都会和拆迁部门产生矛盾,而拆迁部门往往会有一定的拆迁任务,因此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把所有房子都拆除,这时就会威胁拆迁户“限期搬迁有奖,否则就强拆”,那么这样做究竟合法吗?

房屋拆迁限期搬迁有奖,不搬就强拆,拆迁部门的这种行为合法吗?

首先明确地告诉大家,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征地拆迁中,法无授权即禁止,拆迁部门没有权力强拆,只有法院有权力强拆,同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搬迁活动中是禁止建设单位参与的,所谓建设单位主要指房产商等营利机构,房地产商为了自身利益,往往有着比政府还急切地拆迁欲望,因此禁止开发商参与搬迁被写入了法律明文规定之中。

房屋拆迁限期搬迁有奖,不搬就强拆,拆迁部门的这种行为合法吗?

同时对于所谓拆迁奖励,也建议大家擦亮眼睛来甄别,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拆迁部门如果真的这么大方,为什么不干脆把补偿款给到位,让拆迁户们都高高兴兴地搬迁?非要搞这种萝卜加大棒的把戏呢?说到底,这个奖励往往还是克扣补偿款得来的。

“软暴力”也是暴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因此除了暴力强拆、深夜偷拆、误拆等行为外,断水断电等行为已经被法律认定为软暴力,这种逼迁行为也是违法的。

房屋拆迁限期搬迁有奖,不搬就强拆,拆迁部门的这种行为合法吗?

在征地拆迁中,许多拆迁部门不愿意给拆迁户合法合理的补偿,甚至能不给则不给,因此拆迁户自然不愿意搬迁,因此拆迁部门会采取各种手段来逼迫拆迁户搬迁,但无论何种方式,凡是涉及暴力拆迁或者断水电等软暴力行为,都是违法拆迁,拆迁户一定要及时咨询律师,必要时进行委托,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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