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请注意了!以“脏乱差”来定义棚户区,就是为了压低拆迁补偿款!
棚户区指的是什么,我们从以下几个角度解读:
从棚户区的名称解释来说,棚户区指的就是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与国外的“贫民窟”确实有着相似之处。
从面积上讲,棚户区一般拆迁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占地面积一般至少在5万平方米左右。
从法律角度来说,国家并没有对棚户区做出一个明确统一的概念,且这几年拆迁实务中,棚改拆迁的覆盖面也是越来越广,很多居住环境和设施不错的小区,都被纳入了地方棚改范围。
从政策角度来说,国家大力推进棚改工作,为的是改善老百姓的生活居住环境,解决老百姓的住房困难问题。
棚改原本就是一项惠民政策,政府不但不能从中渔利,还要从财政拿出钱来予以补贴;而且必须要保障被拆迁人得到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国家因此对棚改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除此之外,对被拆迁人来说,它与其他的拆迁项目不应有更多区别。
棚改拆迁的补偿标准特殊在哪?是棚改就能少补偿吗?
若大家以“脏乱差”来定义棚户区时,那么对于房屋质量差、居住环境落后的房子进行补偿时,价格标准 “当然”也会低一些。
但是,我们要理解棚改的意义所在,一方面国家大力推进棚改是为了改善棚户区老百姓的生活居住环境;另一方面很多被纳入棚改拆迁范围的房子和小区环境质量并不差,若是贴上棚改拆迁的标签,也意味着低补偿。这是与棚改政策相背道而驰的。
这时,被拆迁人就应该注意:棚改拆迁绝不能脱离法律规定的要求。棚改拆迁的补偿标准,实质上与普通的拆迁项目没有其他区别:也是需要结合房屋的实际评估价值来算,需要保障被拆迁人居住生活水平不下降、长远生计有保障。不能因为说是“棚改拆迁”,就比其他拆迁补偿低。
被拆迁人发现棚改拆迁补偿不合理,越拆越穷;或者拆迁方以棚改是国家政策为由,要求大家签订不满意的拆迁协议、催促大家提前搬迁交房的,说明这个拆迁工作的合法性有待验证。被拆迁人有权拒绝不合理的补偿条件或提出异议!
国家从来就没有说过要“取消棚改”,而是棚改政策有了新变化。
218年7月,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召开工作会议,提出了棚改政策的一些变化。会议提出,叫停棚户区改造“一刀切”。
从安置方式的角度来说,商品房库存不足、房价过高的地方,可以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进行补偿安置;商品房库存充足、房价稳定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货币安置或产权置换安置的方式。这样就将自愿选择补偿安置方式的权利交还给被拆迁人。
在棚改拆迁过程中,地方可以因地制宜、具体调整棚改安置政策;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
从补偿标准的角度来说,地方要结合被拆迁人自主选择的补偿安置方式,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既要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补偿权益能得到充分实现,又要避免“盲目举债铺摊子”。
总的来说,拆迁应当是一件“万变不离其宗”的事,无论形式、名义如何变化,其本质都是房屋征收拆迁,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公平合理的安置和充分全面的补偿。
2019年仍旧是推进棚改工作、鼓励惠民工程建设的一年。国家不但没有叫停过棚改,反而一直在完善棚改政策。
大家接受到的信息,有时候确实可能存在谬误或者滞后性;但每天都身处拆迁维权第一线的律师,其知识库里的法律政策信息一定是实时更新的。
如果棚改拆迁户遭遇了征收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建议一方面积极与征收方协调,另一方面也需认真收集征收方的文件和可能出现的违法征收证据,做好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准备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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