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合理】遇到征地拆迁,可补偿标准却很低,没法接受怎么办?能拒签吗?
现在有很多百姓并不期待拆迁,其重要原因就是拆迁补偿无法达到预期。
从过去的拆迁实践来看,很大一部分百姓根本无法得到一个公平的对待,征收补偿不合理,远低于法律所规定的。
法律规定进行征地拆迁必须要给予百姓公平补偿,那么究竟怎样的补偿标准才是合理的呢?
在面对无法接受的低补偿标准,被拆迁人又该怎么办?能拒签吗?
一、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补偿方式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是产权置换。
货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而产权置换的话,标准为相同地段按面积最低1:1进行置换。
2、集体土地征收
确保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是征地拆迁补偿的基本原则。
对于耕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因此,按照年产值的倍数计算,耕地的补偿一般年产值的10—30倍。此外,各省通常会制订区片综合地价,耕地的补偿可参考区片综合地价。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有三种补偿方式:
其一,迁建安置,有条件的,可以选择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的重置成新价;
其二,货币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地价、装饰装修补偿、搬迁费、补助费等;
其三,产权置换,最低按照实际面积和置换面积1:1的比例进行置换。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已经划入城市规划区的农村房屋,或者城中村,可以参照被征收房屋周边商品房市场价格补偿。
二、补偿标准低不合理,被拆迁人该怎么办?
首先,如果补偿不合理,千万不要签补偿协议。因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本质上是征拆方与被征拆方就各个事项达成意见一致的产物。一旦你在上面签了字,便意味着认可协议上的各项内容,意味着征拆方可以对房子着手进行动拆事宜。
日后若是反悔,维权很被动。但是之后也不能一味的消极拒签,该行使的救济权利要积极行使,不然既有可能等来司法强拆。
同时,对于房屋权属证明、土地证等相关文件材料要保存好,不要提交给征收方。房屋的原貌要通过照相、摄影等方式保存下来。
其次,积极主动地与征收方协商。尽管相对征收方而言老百姓偏向弱势,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谈判成功的可能。如果说征收方有谈判的诚意,那么我们就要抓住每一次机会,冷静、理智的去协商,尽可能的争取合理的补偿。
最后,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权。
获得公平合理补偿,这是百姓理所应当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诉求。
所以,若协商无果咱们一定要积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
信息公开等方式可以帮助我们获取征收拆迁项目的信息,找到征收方的违法点。
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并及时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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