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什么是2020年的非法建筑?拆除违章建筑有补偿吗?
平时我们在新闻中经常会看到,城市在进行“整治市容市貌,开展拆除违建大行动”,里面所说的违建也就是指“违章建筑”,那么,什么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怎么处理?违章建筑有赔偿吗?
什么是违章建筑?
依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凡是未经规划、土地管理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许可证,擅自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都是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不得进行产权登记。
具体情况有: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的;
(3)买卖、擅自转让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4)利用失效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5)擅自将临时建筑建设为永久性建筑,或取得临时建设许可证后,逾期2年不自行拆除的建设;
(6)各建成小区内影响邻里通风采光、占用公共场地、堵塞进出通道、影响消防安全、妨碍楼顶景观等各类违法建设;
(7)在城市排洪河道两侧,影响河道景观及排洪的违法建设;
(8)未经规划部门放线、验线擅自进行建设的;
(9)占用城市道路、公共绿地、高压供电走廊和占压地下管线进行建设的;
(10)其他违反城市规划进行建设的。
违章建筑怎么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西藏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违法建筑,应当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建筑,有权向所在县区人民政府、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城乡规划部门和联动执法支队进行举报。受理单位应当将对违法建筑的处理情况告知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违章建筑有赔偿吗?
违章建筑被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是属于依法应当拆除的,全部拆除且不予补偿,而对于其他的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如果拆除,应该给予适当补偿。
2001年的《拆迁条例》中“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涵义是: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不予补偿。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时,并非全部拆除不予补偿,而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对依法应当拆除的,予以拆除并不予补偿;对于拆迁公告前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或手续不全的房屋等,则应查明事实,妥善处理,应予补偿的则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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