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招商引资办企业,当初说得好,一拆迁却成违建,还要进行强拆?

为了发展经济,改革开放之初,很多地方大力推行一些招商引资项目,同时给出一定的优惠政策,并允许企业在土地上先行建房,建完之后再补办手续,不过有一些企业在后期补办手续时,由于缺乏相关程序,手续一直不全。然从实际来看,征拆维权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当初是受到政策支持的经营性用房,或是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的重点建设项目,可能是因为缺乏相关手续,现如今也被认定成违建要予以拆除,甚至是无偿强制拆除。这种情况于企业主而言,真的公平吗?招商引资搞企业,当初说的好好的,怎么一拆迁就违建了?

招商引资办企业,当初说得好,一拆迁却成违建,还要进行强拆?

一、招商引资企业不能随便认定为违建

当初受到政府支持的,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的重点建设项目,现如今也被认定为是违建,这颇有一种“新官不理旧账”的意味。事实上行政机关管理着社会各项公共事务,它有义务保持其政策与行为的连贯性和稳定性,珍视社会公众对其的信任。若对此类房屋认定为违建,侵犯企业的合法权益,还会影响政府公信力。

通过招商引资行为被政府认可并兴建的房屋,应当认定其具有合法性。这些房屋,是不是违建,拆与不拆,有无补偿,都需要有一个明显倾向于群众的答。即便是有拆迁或其他项目需要对其进行拆除的,相关行政部门也应当基于尊重财产权原则、尊重法治原则以及区别对待的原则,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对违法建筑进行严格审查认定,而不能说拆就拆。

在补偿方面,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罚由于违法程度的不同,处罚比例也不同,即“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这也就是说,即便企业确实被认定为违章,也不能一刀切无偿拆迁。

招商引资办企业,当初说得好,一拆迁却成违建,还要进行强拆?

二、 招商引资企业该如何应对“违建强拆”?

当招商企业被认定为违建时,下一步要面临的很有可能就是强拆,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这种情况下,企业主该如何实现救济?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因而,提示大家针对政府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或已经实施的强拆行为,招商引资企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凭借自身拥有的这些权利对违章建筑的认定和执行拆除进行质疑,并寻找认定过程或执行过程中的违法之处。在企业复议或诉讼期间,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时不能强制执行拆除决定,这为企业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去寻找违法点以及制定相关处理方案。

行政机关强制拆除之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各种程序进行。如果政府对招商引资企业实施违法强拆行为,企业需要及时保存相关证据,也即在拆迁过程中准确拍摄强拆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等,妥善保存相关证据。此外,企业在关键时刻或是遇到疑难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招商引资办企业,当初说得好,一拆迁却成违建,还要进行强拆?

招商引资企业不能随便的被认定为违建,这一点企业主需牢记。此外,提醒大家,参与招商引资项目,即便是有各种优惠政策,也不要忘了保持冷静办理相应手续,在经营中拥有合法的根基才能稳妥的、无所畏惧的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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