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面对征地拆迁,被拆迁人不能盲目,了解这些拆迁法律常识尤为重要
为了不让被拆迁人权益受损,为了被拆迁人能够清楚的知道拆迁方的拆迁行为是否合法,今天为大家带来以下有关拆迁法律的内容,被拆迁人必须要牢记。
土地性质不同,法律依据也不同
首先我们应该要明白,征地拆迁一般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国有土地房屋拆迁,两者虽同为拆迁,但因土地性质不同,所以相关法律依据也是不同的。
(一)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主要的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但如果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所在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此时再对原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补偿的,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安置补偿。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主要的法律依据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对于房屋拆迁补偿,必须保证被拆迁人在拆迁之前的原有生活水平,或是高于原有生活水平,保障被拆迁人生活水平不降低。
在拆迁补偿方式方面,法律规定有货币补偿、产权置换以及结合型补偿,对于这几种补偿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由的选择,拆迁方无权决定,如果是拆迁方指定的补偿方式那必然是违法的。
1、选择货币补偿的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是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第一种 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第二种 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第三种 重置价
重置价是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2、选择产权置换的一般分为价值标准产权置换及面积标准产权置换。价值标准产权置换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拆迁之前需要有的文件
征地拆迁大家都知道是很复杂的一项大工程,为了能够确切的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出具了很多的法律法规,只要大家能够在征地拆迁中注意那相应的就提高了被拆迁人的补偿。
拆迁方必须提前告知被拆迁人
在拆迁之前,拆迁方必须要提前贴出公告告知被拆迁人。告知内容包括拆迁的用途以及补偿范围、联系方式等。
拆迁方实施拆迁之前,必须要出具政府批文。
没有相关审批文件就进行强征强拆是违法行为,被征收拆迁人可拒绝拆迁。
对用地审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被拆迁人必须得到相应的妥善安置
拆迁涉及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而且补偿又是拆迁的关键,而补偿又是引起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之间的主要因素,所以,在保护被拆迁人利益时,必须要遵循“先补后拆、先安置后搬迁、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对没有安置补偿,而要求拆迁的,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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