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城改造】2020年旧城改造拆迁,看这6个方面就能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遇到征收拆迁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作为普通老百姓来讲,能搞懂相关法律流程的并不多,很多人甚至于协议怎么签的字,协议内容是什么都不清楚,搬完后生活水平降低很多才感觉拆迁不应该、不划算,但事实是怎样的呢?其实法定程序是相当严格的,只是拆迁方钻了老百姓不懂法的空子。今天就给大家普法一下关于旧城区改造拆迁是否合法应该要如何判断。
一、看旧城区改造是否遵循了法定的基本原则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一条:“旧城区的改建,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即,是否保护了历史文化遗产,是否保护了传统风貌,是否合理等等。
二、看是否符合四规划一计划
符合四规划是指: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城乡规划;4、专项规划。
一计划是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注意年度计划是上一年度人代会确定的年度发展计划,不是临时定)
三、看是否征讯被征收人改建的意愿
作为被旧城改造的主体的被征收人,在改造之前是否征询了你们的意愿和意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作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要事实依据和决策依据;有的地方法规里甚至要求须要90%以上人同意改建,方可进行旧城区改造。
四、看被征收人是否对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行驶了听证的权利
这一条也是从根本上保障广大被征收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被征收人不是被动接受征收安置补偿方案,而是有权利对方案进行听证,有权利对不合理的地方提出意见。
国务院《征补条例》第十一条:“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五、看是否为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与房屋征收决定
有些地方法规规定了生效条件,比如《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签约比例不低于80%,《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则规定不低于90%。只有达到以上比例才能生效。
六、看就近安置与调换比例是否合理
国务院《征补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而《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更规定了”按照建筑面积不低于1:1.2和1:1.3比例调换”
所以关于城市的旧城改造的是有严格的法定程序和法律约定的,如果作为被征收人感觉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就要提高警惕,必要时要尽早咨询楹庭专业律师,而且也有权利去果断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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