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2020年拆迁安置房的“拆一平米赔一平米”,公摊面积包含在内吗?
有些被拆迁人反映,安置房在分配下来之后让人感到十分失望,因为合同里的房屋面积要更大一些,但等房子下来一看要比原来的房子小很多!因为没有考虑“公摊面积”的问题!回迁房一般都位于高层,公摊面积很大,合同面积大并不代表居住面积就大。
那么,倘若安置房签约面积大但是实际面积比原居住面积小,这是否合理呢?安置房的公摊面积究竟有多少呢?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一、安置房的公摊面积有多少?
公摊面积,也称公用建筑面积,就是指归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普通的多层住宅楼公摊系数约10%-15%;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约15%-20%;高层的住宅公摊系数约20%-25%,即得房率在75%左右。
也就是说如果我们选了一套面积为100平方米的安置房,它的公摊面积大约就是25平方米,实际面积大约是75平方米。
1、公摊面积包括:公共门厅、走廊、大堂、过道、楼梯间、电(楼)梯前厅、电梯机房、电梯井、管道井、垃圾道、消防通道、水泵房、值班警卫室、交(配)电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物业管理用房和公共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外墙(包括山墙)及分隔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2、非公摊面积包括:仓库、车道、非机动车库、机动车库等,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售房单位自用、自营的房屋;管理(其中包括物业管理)用房、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
3、需要以《房产测量规范》作为法律依据。
二、安置房比原居住使用面积小是否合理?
答:不合理。法律规定补偿不能使老百姓原有生活居住水平降低,房屋面积有多大,就应该给予多少补偿。倘若您家的房屋原来没有进行公摊,而给安置的房屋有了公摊,那么就意味着被拆迁人的房屋居住面积降低了,生活居住水平下降了,这种做法不合理的。
在这里也建议大家在安置补偿协议上签字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安置房究竟有没有公摊,是怎样计算拆一还一的,公摊是不是被计算在内了,一定要把交房时间和房屋面积详细具体地写在补偿协议里。
需要以《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作为法律依据
三、一些地区对于拆迁公摊面积的具体法律规定
1、根据山东省《青岛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赔偿条例》第21条的规定: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需要单独计入应该补偿的面积。
2、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第20条的规定:如果产权调换房屋的公摊面积比被征收房屋的公摊面积更大,房屋征收部门应该给予被征收人由于公摊面积增加而减少使用面积的损失补偿。
4、根据湖北省《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41条的规定:如果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比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更低,应该对公有房屋承租人或者被征收人增加建筑面积补助。
5、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30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在给予被征收人公摊补助时,应该依据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
6、根据安徽省《安庆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与补偿办法》和《合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20条的规定:如果征收住所房子实行了产权互换,应该依据产权互换房子的实践公摊系数,来对产权互换房子的修建面积进行核算。
7、根据浙江省《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子征收赔偿、补助、奖赏规则》的规定:如果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属于设置电梯的建筑,需要在向最接近产权调换住宅房屋建筑面积的套型上靠前,就给予公摊面积补助:每单元设置一部电梯的,需要补助3平方米的建筑面积;每单元设置二部及以上电梯的,需要补助1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补助面积的部分不需要支付房款。
上述内容是房屋拆迁补偿中关于公摊面积的规定,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更多问题请向专业的拆迁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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