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取证】寻找违法拆迁证据的“有力途径”就是你的“街坊四邻”
导语如下:在征收维护利益的具体过程实践中,征收方和行政机关人员往往使被征收农民朋友更加重视。事实上,被征收农民朋友也不容忽视另一方的存在,并且特殊情况下可以发挥关键作用,这群人就是被征收农民朋友的邻居。那么,邻居会如何影响你的征收赔偿呢?被征地的农民朋友怎样才能互相补充而又不互相损害呢?
大的原则:各家归各家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所谓被征收人,即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邻里邻居的情况从严格意义上讲与自己的家没有直接关系。这是一个大原则,需要广大农民朋友牢记。在现实生活中,征收的一方经常会拿邻居的情况做幌子,强调哪个哪个邻居已经把字签了,如果你不签字就会显得怎样怎样,这种说法是没有丝毫根据的。
一些人被征收农民的朋友也习惯于按照邻居的意图走,例如本想聘请专业的征收维护利益律师介入这件事,但邻居表示没有必要、让自己再等等看,结果将是最好的维护利益的机会错过了,错过了最佳时间甚至导致房屋被强行拆除。“相信自己比相信邻居更好”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则。
即便是这样,就被征收农民朋友的维护利益走向来看,有时邻居所发挥的作用也是巨大的,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集中体现:
模拟征收:预签约引发的邻里博弈
“模拟征收”是什么,律师对此做出了简单的概括:依据590号令所规定的正常征收程序,是“先做出征收的决定,然后再把协议签了”;而“模拟征收”就是“先把协议签了,然后再对征收决定是不是继续生效这件事做出决定”把“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这一步骤的位置放在前面,让这一步骤成为了能否推动征收项目的决定性因素,这也就是“预签约”模式的精髓所在。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21条对预签约模式的描述较为详细:在房屋征收的部门作出征收的决定之后,公有房屋承租人、组织被征收人应该依照征收补偿方案在附生效条件的补偿协议上签字。
在签约的时间之内与规定的签约比例相符合的,补偿协议将会生效;在签约的时间内与规定签约比例不符合的,将终止执行征收决定。由区(县)人民行政机关规定签约的比例,但不能比80%更低。
在此过程中,项目区大多数人的意见将成为此过程的决定性因素,直接影响到项目的“生”与“死”。一旦比例达到一定水平,项目就会被迫进行,因为它已经赢得了广大被征用朋友的普遍支持。一小部分被征地的人和部分被征地农民朋友不愿意签订合同,这将成为公众攻击的目标。毫无疑问,在现实生活中,这个精心设计的程序所造成的邻里游戏的情况是客观的。
不管怎样,被征收的农民朋友需要知道的一件事是:你是否签署合同将影响到你邻居的切身利益。如果赔偿计划所定的标准确实很低,或该标准显然是不合理的,在这一点上签订合同与协助犯罪没有什么不同,不仅是对自己,而且对邻居也一样。
一定不要觉得有人请你签协议就代表着涉案项目已经开始并且没有挽回的余地了,事实上只要实际比例达不到签约的比例,项目不能继续推进,被征收的农民朋友就享有对补偿方案提出意见、要求修改补偿方案的权利。
捆绑式奖励:邻居来决定我的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应该由市、县级人民行政机关制定,给予被征收人奖励和补助。这句话虽然很短,但却在现实生活中被征收方演绎出了许多经典的与商场促销返券的套路相类似的场景:在某一栋单元楼内,单元楼中某一户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约,能够领取签字早的奖励X万元;某一单元的所有住户都率先将签约完成了,便能够在这个基础上再领取X万元;倘若整栋楼都将签约完成了,便能够继续领取X万元。
就按照这样的方法来“奖励”,实际上就把每家每户是否签约这件事同邻居的奖励金收益联系在一起了,我能不能拿到、拿全奖励,决定权在邻居的手中。当农民朋友们将这一游戏规则弄明白后时,积极的做邻居的思想工作便就成为了水到渠成的事情。最关键的一件事是,当被征收的农民朋友沉迷于算这笔小账时,往往很容易将真正的大账——补偿标准是不是合理、公平这件事抛在脑后,不仅自己翻了把西瓜丢了去捡芝麻的糊涂,还一个劲儿的撺掇邻居跟着一块做捡芝麻丢西瓜的事。
集体维护利益困难:相信征收方的说教,不相信法律
相信许多被征收人,都希望能将周边群众团结起来,结合他们的力量,一起依照法律来委托律师维护利益,将更加合理公平的征收补偿争取到,同时使维护利益的成本得到有效降低。但问题在于,在现实生活中是很难实现这种理想状况的,哪怕一时之间出现了“集体维护利益”的现象也只是维持片刻,很容易陷于土崩瓦解的境地。
主要的原因就在于有些“邻居”的耳根子太软,不能忍受住征收方工作人员的政策宣讲、软磨硬泡,很容易就把自己原本已经确立的依法维护利益的目标给放弃了。就征地拆迁而言,在人们心中,法律的分量好像永远也不能与征收方的恫吓与说教相比,而这些也是集体维护利益很容易虎头蛇尾的最关键的因素。
生存在这样的环境中,毫无疑问,那些仍在坚持通过法律来维护利益的被征收人需要能够经受住考验,特别是不能被街坊四邻的意愿、态度所左右,可以参考意见,但不盲目地追随。
最后,小编想提醒广大被征地农民朋友,在征地过程中,农民拥有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重要地位。例如,在发生强制签、强制拆迁等情况时,需要大量的证据收集,报警工作需要靠邻居帮助自己完成大量的证据收集、报警工作。在现实生活中,被征地农民朋友在法庭上提交的许多最重要的证据都是在邻居的帮助下收集的。因此,我们必须面对邻居的力量,认真和理性,关于邻居的力量不容忽视,我们必须面对,进行认真理性的指导,让邻居权利成为一个力最大的正面的积极作用,而不是消极的能量。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