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村子里吞了征收地皮的钱怎么办?
今天小编在知乎上收到这样一个邀请问答:“大概2003年,买了330平方米的地皮,其中有200平方米盖了一栋楼(自建房没有房产证,村子里的房子基本都是自建房都没有房产证)。2014年市政府的人通知我们家里使用了国有用地,我们家里向市政府反馈,市政开了证明大概2005年时征收土地(那时候没有建房子,我们家里不知情) 政府的派钱的渠道,市政府给村子的办事人打招呼 通过办事人的手把钱交给土地拥有者,但是问题在于钱给村子吞掉了,土地拥有者不知情下盖了房子。现在由于自建房子没有房产证,不能够上诉法院解决问题,现在村子的人拖着不想解决问题,而且余留下来的100平方米左右的土地被政府用来建造公共场所,现在怎么办?”以上是这位提问朋友的陈述,根据该陈述小编认为该案件涉及如下几件事情。
首先,要确定该地皮的用途。即该地块建设用地还是农业用地?建设用地中的商业用地、工业用地还是宅基地?
其次,这位朋友对该地皮是否享有合法的使用权。最简单的方法是看这位朋友是否有土地使用证?如果没有就要看土地买卖合同效力。宅基地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免费分配给其成员的,而本案中是通过购买所得。原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宅基地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交易且不得违反一户一宅原则。根据新修改的《土地管理法》第63条的规定,工业、商业用途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出让、出租给单位或个人使用。据此,如果这位朋友是本村村民,购买了该宅基地,那么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如果这位朋友非本村村民,其购买宅基地的合同可能无效。
再次,明确该土地的性质。根据上述陈述内容,该地块在2005年被征收,那么就需要查清楚征收是否合法?可以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征收许可文件、征收红线图及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批文及对应的一书四方案等相关文件。如果征收合法,土地性质确实是国有,如果没有合法的征收文件,那么土地性质仍然是集体土地。如果没有征收那么政府无权使用。
然后,审查房屋的性质,即房屋是否属于合法建筑?这位朋友提到没有房产证,房产证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有没有建设规划许可证。如果没有,其原因是否是由于历史或政策原因造成的?在这个性质认定中,是否唯一住房、房屋的建造时间对此至关重要。
最后,小编讲一下针对这种情况怎么办?第一,这位朋友证明自己对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如果是从村委会购买的,就要找到合同、支付凭证并办理土地使用证。如果是从同村村民购买的,就要变更土地使用证。如果村委会不认可,可以确认合同效力,根据合同要求对方履行办理土地使用证义务;第二,有了合法证明的情况下,如果征收合法,那么要求履行补偿安置义务;如果征收违法,那么继续使用该土地,对于政府要占用剩余的100米可以起诉侵权;第三,房屋没有建设规化许可证要积极补办,同时对房屋拍照、录像,防止遭遇强拆。
以上就是对该问题的初步简要分析,如您有更多问题咨询,可以联系我们!
本文转自“网络综合平台”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