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钉子户】为啥遇到征收,很多人都选择做“钉子户”?
根据腾讯新闻报道:松江沪亭北路上著名的“钉子屋”搬空了。张新国一家陆陆续续将屋中物件搬出,由此结束了长达14年的“钉子户”生活。如果从2006年沪亭北路区域启动动迁开始算起,这栋“钉子屋”已经占在道路上足足十年的时间了。
2003年,松江沪亭北路启动扩宽工程,居民收到动迁通知后,陆陆续续搬离此地,但最后剩下一套3层楼房屋“横”在马路上。原本4车道的宽阔马路,到了这里只能缩水为2车道。这座“路中屋”被称“最牛钉子屋”。
过去14年,张家不同意动迁,主要是因为自家在上世纪50年代的一份宅基地证明未获得认可,无法按照两个宅基地获得动迁补偿。今年8月21日,老张家终于签约同意动迁。
相关部门表示,补偿标准没有超出九亭地区动迁安置的政策范畴。老张表示,他家拿到了总共4套房子, 还有230万元补偿款。外界纷纷传言,揣测张新国一家拿到了6000万动迁安置款,对此老张表示:“说实话,到最后,我们确实没有多拿到房子和钱。”
2017年9月18日凌晨,这栋矗立在马路中央的“碉堡”将被拆除。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钉子户”;
说到“钉子户”,我们脑海中出现的有两类人:一种是贪得无厌,以“钉子户”为筹码,妄图获得高价补偿的人;一种是合法权益被侵犯,不得已以“钉子户”的形式表达自己的不满,希望能得到合理补偿的人。上述第一种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情况下,“钉子户”是当事人在选择两难的情况下,迫不得已作出的选择。
实践中,当事人不愿搬迁一是因为不愿离开自己土生土长的家园,二是拆迁方提供的补偿数额太低,不能满足被拆迁人搬迁后的生活需要。而被拆迁人往往又存在这种想法:只要自己坚持不搬,拖到一定时限后对方一定会妥协,自己就能获得合理补偿,于是,“钉子户”就这样产生了。
其次,都是钉子户,结局会一样吗?
实践中“钉子户”又往往出现两种截然相反的结局:有人最后拿到了高价补偿;有人坚持数年甚至上十年不搬,最终房屋周边都已经完成了改建,改建之后不仅出行不便,周边环境也不适宜居住,最终人财两空。就像新闻中的张家,坚持了14年,这14年张家如何走过来的,其中的辛酸也只有张家人自己知道。最终得到的补偿即便假设是被征收人满意的补偿,浪费了这14年光阴,真的是最佳的维权方式吗?甚至有些“钉子户”都是得不到自己满意的补偿的。
综上,并不是所有的“钉子户”都达到了自己的目的,“钉子户”面临的生活不便,个中心酸也是难以想象的。
最后,面对征迁,我们到底该怎么做呢?
第一,拒绝消极不作为,积极协商。实践中,当某一地区需要征收或拆迁时,政府往往会一家一家谈条件,而往往当事人拖得越久,得到的补偿也越高。久而久之,大家都认为拖延是获得补偿的最好方式,而拒绝与征收人或拆迁方进行协商。在此,小编想说,千万不要盲目跟风,协商是解决问题的首要途径,如果通过协商谈判就能获得合理补偿,我们何必去当“钉子户”呢?
第二,即使选择不搬,也要拒绝暴力抵抗。如果协商未果,在得不到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当一名“钉子户”也是不得已的选择。但是,即使当一名“钉子户”,也请当一名合格的“钉子户”,切记不要暴力抵抗。面临征迁,当事人情绪激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毕竟这是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有着深厚的感情,并且拆迁补偿问题关系到一家人之后的生活保障。但是无论如何,暴力对抗都是不可取的,要知道,生命价最高,以伤亡为代价的补偿真的得不偿失!
第三,求助专业律师,及时维权。在征迁开始时,如果拿到不合理的补偿协议,千万不要急着签字,及时向专业律师咨询。征地拆迁涉及的法律程序很复杂,当事人往往无从得知,律师凭借自己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更能发现其中的违法之处,通过律师的谈判、诉讼技巧,能为大家争取最合理的补偿。
“钉子户”的问题很常见,也很复杂,更确切的说,“钉子户”是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的产物。说了这么多,小编想说的其实也很简单。
1、面临拆迁时,大家一定要积极作为,如果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问题,决不当“钉子户”!
2、即使不得已选择了“钉子户”这条路,也一定要保持理智,切忌暴力抵抗!
3、无论何时,只要你的合法权益被侵犯,都还有法律维权这条路可以走,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是你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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