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想要高补偿?这五点你做到了吗?

1、守地守房是第一要务

无数惨痛的教训告诉我们,面对巨大的征收利益时,没有什么是强势的征收方不敢干的。有的是变相强拆,有的甚至直接进行暴力强拆。等到房子、地没了,被征收人心里就失去了一半的底气。

因此,被征收人务必从一开始就要牢固树立守地、守房的意识,将所谓“误拆”、“偷拆”、“帮拆”的可能性降到最低。为此,被征收人最好能做到时刻家中留人,邻里之间也要互帮互助,彼此扶持。

至于具体该如何守房、守地,被征收人可以咨询自己的律师,也可以展现自己的智慧。总的来说就是:一定要坚定意志,不给征收方可乘之机。

想要高补偿?这五点你做到了吗?

2、提升维权技能,学习法律知识

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远在农村,由于比较偏远,网络发展稍显落后,接触到的各种信息也比较少,导致一些当事人和律师交流起来都比较困难。在征地拆迁开始之后,当事人也不懂如何利用身边的设备收集证据。

小编在此建议大家:可以在年轻子女或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学会使用微信、微博等软件,如果家乡面临征地拆迁的,多关注一下各大律所的公众号,学习一些征地拆迁中的重要问题,了解一些律师的维权建议,不求完全学懂,只求能有一个大致了解,这样和律师沟通起来也会事半功倍。

此外,各位被征收人最好能学会用智能手机清晰地拍照、录音、录像,利用电脑发送邮件等一些基本技能。这些事情虽然小而零碎,但是却能在征地拆迁维权过程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

3、保持良好心态,拒绝消极和暴力

征地拆迁维权的全过程很可能是一场持久战,有的甚至历时数年,其间也可能面临种种困难,被征收人在生理、心理上都会承受很大的压力。这就要求被征收人尽力保持良好心态。

首先被征收人要积极维权,尤其是在委托律师之后,必须要始终以积极的态度配合律师开展各种维权工作。须知,一旦被征收人自己放弃了,律师即使再有本事也无从发力。毕竟维权的主动权掌握在被征收人手中,如果被征收人退缩了、放弃了,律师也无法再继续坚持。

其次,被征收人一定要尽量保持平和的心态,不要因为维权问题与政府工作人员发生暴力冲突,尤其要避免发生人身伤亡,否则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实在是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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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放弃对上访的执著,听从律师的建议

实践中,有些人对信访的执着已经接近偏执的程度,这是因为他们不信律师,不信法院,不信法律,而将上访当作唯一的救命稻草,怎么也不肯放手。

小编在此明确的说:信访局、信访办这类机构只是一个接待部门,它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更多的作用体现在对信访事项的协调、督查方面,对信访事项往往无权直接处理。也就是说,大家即使上访,可能问题也得不到解决,最终还是要走司法程序。

事实上,信访最多只能起到辅助的推动作用,如果确有上访必要,相信您委托的律师一定会给您具体的建议。

因此,在维权过程中,各位当事人还是要相信自己的律师,听从律师建议,将重心放在诉讼和谈判上,通过和律师的精诚合作来争取属于自己的合理补偿。

5、聘请律师须趁早

实践中,在被征收人拿着材料咨询律师后,经过交流和材料审查,律师却发现:有的征收和拆迁工作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有的已经到了强制执行阶段;有的甚至房屋几年前就已经被拆除,目前已经信访好几年了,但是没有取得实质性效果才来寻求律师帮助;还有人是拿着已经打了几场官司的材料来询问律师下一步应该怎么做。

上述种种现象都说明有一些被征收人并不知道委托律师的时机,往往在律师介入时已经错过了最佳维权时期。那么,究竟什么时候委托律师比较合适呢?  

总的原则是:未雨绸缪,宜早不宜迟。一般而言,最好要在房屋被拆之前,签订协议之前委托律师!倒不是说一旦签了、拆了,就不能再找律师了,而是在这种情况下,维权难度一般比较大,维权效果会大打折扣,律师代理费反而比较高,对被征收人自己而言,也不划算。

因此,委托律师一定要尽早,这样才能以尽可能少的时间和精力,取得尽可能多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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