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决定是否合法】如何判断征收决定是否合法?
当征收决定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时,被征收人可以申请复议或是诉讼,下面小编给大家具体讲解如何判断征收决定是否违法。
1、判断房屋征收决定是否存在违法情况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主体是否适格
法律明确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适格主体为市、县级人民政府。
《国有土地上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房屋征收的要件是否已具备
一般应符合以下要件:
(1)符合公共利益的目的
(2)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3)遵循法定程序
(4)满足“确需征收房屋”的要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第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经过科学论证。
2、明确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
在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申请行政复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因此,在房屋征收案件中,被告/被申请人是市、县级人民政府。
3、明确房屋征收案件的管辖
1、行政诉讼
一般房屋征收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并且由于房屋征收案件一般涉及群体的共同利益,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
《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行政复议
在房屋征收案件中,申请人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规定“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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