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协议】拆迁过程中,没搞明白这件事,就敢把补偿协议的字签了?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是最重要的环节。这个协议的实质决定了老百姓的未来生活。因此,协议的每一个字都要严格详细。

在实践中,拆迁协议签订阶段存在诸多问题。今天,小编将解释一下你需要了解的有关拆除国有房屋拆迁协议的知识,这关系着拆迁后的生活命运。你不明白这件事,敢签署补偿协议吗?

拆迁过程中,没搞明白这件事,就敢把补偿协议的字签了?

甲方应在协议中为谁?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市、县级有关机关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区的管理工作。市,县行政机关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领域的工作。这在协议内的甲方应该房屋征收部门,落款红章也是。

拆迁协议的内容有什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内容如下:

1、被拆除房屋的条件。房屋的所有权、位置、用途、建筑面积等;

2、房屋拆迁的评估;

(1)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有关机关应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2)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屋征收决定公告当天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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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支付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停产停业的损失(针对有营业执照在征收之前正常营业的);

4、拆迁补偿方式、赔偿金额和付款期限。

(1)选择货币补偿,由评价机构确定赔偿成本。在支付期间签订后,应在搬迁前支付价款;

(2)应当进行产权的更换,并规定房屋的位置、规模、楼层、方向、结构和交付期限。

5、搬迁期限,过渡期间和方式。应按照搬迁期间的实际情况制定,选择过渡安置费,应当明晰支付费用、时间、支付方式和超期后增加过渡费的多少等。选择临时周转用房,要明确房屋的地点和过渡期限;

6、违约责任。此款项十分重要,要明晰约定如违约条款的责任及有争议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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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况下我们不能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你知道在协议拆迁的内容,并不意味着掌握了所有的知识,在实践中被迫签署,欺骗签署,威胁和利诱签署屡见不鲜,律师在此给大家说说在什么的情况下不能签名。

1、以奖金形式引诱。为加快拆迁进度,拆迁方将以高额奖金的形式,诱骗群众签字,并以奖金时限发放,奖金从何而来?羊毛从羊身上出来,不要丢了西瓜捡芝麻。

2、确定违章建筑。拆迁方经常采用这种方式,在拆迁过程中,住了很多年的房子莫名其妙的被人认定成违章建筑,被拆迁人怕得不到补偿,紧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事实上,这是由于被拆迁人缺乏法律知识所致,房子被强拆并不意味着你的财产被毁。

3、协议拆除。超一定数量才能进行拆迁,导致过早地签协议的人攻击不签协议的居民过晚,把矛盾转化为人民内部矛盾,成为千家万户的焦点,在语言的攻击下不得不签署协议。

拆迁过程中,没搞明白这件事,就敢把补偿协议的字签了?

4、松弛有度。拆迁方多次跟你谈补偿,突然再也不来了,引起你的恐惧和主动签名。这也是老百姓法律知识的缺乏,对此被拆迁人应该淡定,见招拆招。

小编建议,大多数拆迁人应该放弃你的错误观念:就不签协议,就拖,能奈我何?自2011年起,征收和拆迁都被纳入了政府行为,开发商的拆迁已经退出历史,近几年几乎没有钉子户,为什么呢?因此,法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拆迁征收是强制性的,所以放弃你的想法。在签署协议时,一定要有自己的想法,不要轻易听信别人的有道,如果有不清楚的,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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