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拆迁律师:绝对不能签的三种拆迁协议,遇到了一定得小心

说到拆迁,我相信大家都非常清楚,与自己的利益这层关系,拆迁后涉及到生活中的整个家庭的,但由于拆迁是非常复杂的,补偿也是诱人的,可往往不知道它的威力情况下,被拆迁人签署了协议,在土地征用,签订了补偿协议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你不懂得法律的时候或者不知道拆迁政策,签字时还是要慎重。因此,为了避免更多的人在拆迁中遭受损失,小编建议您不要签以下三个协议!

拆迁律师: 绝对不能签的三种拆迁协议 ,遇到了一定得小心

一、空白协议

空白协议这是法律严格禁止的行为,法律不允许人们签署空白协议,人们要按照自己的方式搬迁,这是拆迁方面的例行公事。 你应该知道,签署空白协议是非常有害的。 如果你签了空白协议,如何赔偿不关你的事。那是破坏者的工作。

如果拆除者想补偿更多,他会补偿更多,如果他想补偿更少,他会补偿更少。因为,空白的协议上有你的签名,一旦签了,再发现有问题后悔可能也无济于事。

在实践过程中,很多人不知道签订空白协议的风险有多大,固执地认为与拆迁方约定的补偿是约定好的,拆迁方不会违反,所以相信是真的,但当协议出来时,才发现自己上了当,金额根本不是之前约定好的。

可是这个时候即便是补偿非常的不合理,不公平也很难证明协议是因欺骗所签订的,即使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也是很难的。因此,小编提醒你,该协议的相关事项不能是空白的,即使拆迁方承诺的更好,给予更多的奖励也不会相信,要签也只能签上面补偿事项都俱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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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议内容不明确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拆迁补偿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房屋产权交换地点和面积、拆迁费、临时安置费或周转房等,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等有关事项。

根据上述法律依据,拆迁协议中规定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虽然我们不能问被拆迁的人什么都知道,但我们必须知道相细的规定,虽然对于我们普通百姓来说,不知道法律知识,不知道专业性强的拆迁政策本身一直处于相对薄弱的地位,但也应该学会把握拆迁的基本点。

那就把这些基本知识记在心里。 只有这样,才不会被拆迁方的甜言蜜语所欺骗。因此,拆迁补偿协议应当对被拆迁人如何补偿、如何安置等作出明确规定。

注意,如果是产权置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内容还应当包括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所在位置、级别和交付时间等,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贴和设备转让费。

住宅房屋拆迁交换期房,拆迁要拆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承租人按照约定的过渡期内建设,并遵守约定的过渡期。从被拆除的过渡期内,承租人安排住宿,拆迁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期。

通过与市房地资源局价格会同市教育局搬家补助费,设备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助费开发等。这些应该在赔偿协议中说明,以免签署协议,房子拆迁,经济纠纷的出现。

同时,必须对拆迁补偿款的支付期限和房屋交付期限作出明确约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也就是说,在有关部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必须确保征收补偿费足额到位,避免补偿款不到位,就是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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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拆迁补偿明显不合理

对于这部分,首先要明确补偿标准,了解他的房子,生活区和周围的环境和市场大宗商品价格是多少,无论是按照会议的拆迁原则,当他们知道未来,对拆迁补偿有一定的参考。

当然,如果数百拆迁房屋的水平,只有几百元一平米,除了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发展和其他因素外,其中显然是不公平。

如果在农村房屋拆迁,在赔偿方面,如果是纯货币补偿,则补偿重建房屋和宅基地土地价格的最低成本的总和。记得补偿不满意,不签上述协议。

记得以上这三种补偿协议最好是别签,在签署补偿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必要时,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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