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拆迁】除了强制拆房还能偷着拆房?遇到这种情况咋办?
至今为止我国还是存在很多偷拆情况,有相当一部分的人来咨询律师的时候说他们不知道自己的房子何时被拆,被谁拆迁,甚至过分的是直接把当事人自己赶出房屋,强行拆迁等情况。
肯定会有很多人说征收拆迁不都是政府吗?NO 如果你这样认为那就错了,必须要转变思想,在很多情况下,拆除你房子的部门无权拆除它,如果没有拆除权的部门通过文件,那就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如果说近10年前,对拆迁主体要小题大做的问题比较复杂,但随着我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颁布,条例规定拆迁主体限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具体工作。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征地拆迁可以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因为两种土地的性质不同,所以征收拆迁两种性质的法律依据也不同。
在正常情况下的集体土地,所有城市和县人民政府委托或指派乡镇做一些具体的工作,从法律角度看,乡政府不是一个具体的实施单位,只有在收集过程中起到一定的支撑作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主要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由市、县政府负责本辖区的征收与补偿,市、县政府确定由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当然,房屋征收部门也可以委托非营利性房屋征收单位具体实施。
拆迁包括征收、拆迁、违章建设、腾退、拆迁、旧城改造、危房改造等多种形式,分别是中标商、村委会和区县政府,因此,律师会告诉你,一般来说,宅基地腾空纠纷主要是由于村委会在腾空阶段强行拆迁房屋引起的,如果你要拆迁房屋,需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你已经申请法院执行; 村委会提出了腾空房屋的方案; 如果村民不同意,村委会不能直接拆迁房屋; 二是你有相关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如果发现他们不具备上述条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市民认为村委会提供的补偿方案不合理,无法通过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可以根据上述情况,对村委会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不管是谁拆了我们的房子,前提是一定要合理合法,如果其中有一个环节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拆迁方需要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将伤害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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