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2020年房屋拆迁,拆迁方惯用的6大拆迁陷阱!快来看看!

1、拿过期的征地批文办理征地手续

征地批文在征地拆迁中起着绝对性的作用,也是征地拆迁的核心文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没有征地的审批不能强制实行的土地。但在实践中,有的拆迁方不仅没有征地批文就进行征地之外,还会拿过期的批文进行征地。

在土地管理法中也同时规定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一年内闲置但是土地是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对此土地的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

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2020年房屋拆迁,拆迁方惯用的6大拆迁陷阱!快来看看!

2、非法建设可以不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予以拆除

如今,为了达到低成本征收的目的,拆迁当事人通常以违法建设的名义拆除无证房屋,在我国有许多无证房屋,但对于这种无证房屋,法律也明确规定,无证房屋必须在处理前进行调查和确认。

无论是真实的违法建设还是虚假的违法建设,拆迁当事人都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拆除,即在没有履行合法的拆迁程序之前不能强制拆除。

甚至成为被认定为违法建筑,这并不意味着它可以很容易地被拆除。违章建筑拆迁前拆迁方应作出行政决定,召唤,比如决定的执行;违章建筑的拆迁确实应该询问调查,现场调查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通知书的权力,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行。

3、先拆迁后补偿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利紧急通知》中明确规定,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需要拆除住房的,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住房问题。

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拆迁双方往往在补偿问题上没有就拆迁老百姓的房屋达成协议,这无疑侵犯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利,一旦遇到拆迁方要求先拆除房屋再补偿的情况,必须及时拿起法律武器在有效期限内提起诉讼。

2020年房屋拆迁,拆迁方惯用的6大拆迁陷阱!快来看看!

4、停水停电堵路

经常性的停水停电,施工不小心堵了路,挖了坑,这是拆迁方惯用的招数,因为他们知道,没有水和电会影响你的日常生活和企业的生产经营,有些人无法坚持不情愿地签署了协议。

这里要提醒各位朋友,这种行为!是明确的违法行为,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停止民水民电!在这种情况下,及时联系律师,提起民事诉讼,为自己而战,幸运的话耗能得到一笔民事赔偿。

5、违法偷拆

是指没有合法的司法程序,不是由法院组织的强制拆除,但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拆迁方,组织社会闲散人员组织偷偷拆掉你的房子。碰到这样的违法行为,立即找律师!

错过有效时间,连律师也帮不了你。行政诉讼通常都是“民告官”,而律师的拆迁是“民告官”的主力前锋!所以是不存在找律师后,律师不作为的情况。

2020年房屋拆迁,拆迁方惯用的6大拆迁陷阱!快来看看!

6、违章建筑

一旦拆迁开始,拆迁方首先开始检查你的建筑,并没有考虑历史原因,而只是强调,夸大你的建筑存在的一些问题,让你感到内疚,让你害怕,并签署了一份不合理的补偿协议。

■ 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