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关于“违建拆除”的六个结论与三点建议

违建本身是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存在,但矛盾的是很多老百姓却居住于所谓的“违建”之中,因而打击违建成为当前城市的重点任务之一。面对征收拆迁、棚改腾退等项目时,违建的牵涉重大的经济利益。今天就为大家解读一下现有违建在未来的最终归宿等内容,讲一讲关于“违建拆除”的这六个结论与三点建议。

关于“违建拆除”的六个结论与三点建议

违法建筑,究竟违的什么法?

“违法建筑”违的“法”不局限于《城乡规划法》与《土地管理法》,还有《防洪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铁路法》《公路法》《港口法》《民用航空法》等各式各样的法律。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还可能有更多建筑涉嫌“违法”。

未经登记的建筑一律算违建吗?

无证房绝不等同于违建。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征收补偿。

仅因无证而未经调查认定就要求老百姓拆除自己的房屋,是完全不合法的。

违法建筑中的“小产权房”,能够转正吗?

小产权房的本质是违反城乡规划甚至违法用地,即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用地建了住宅,并且出售给了城里人。这种做法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也为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的一系列文件、通知所明令禁止。

小产权房违法是肯定的,只是短时间内,将其全面拆除也是不切实际的。

对于小产权房性质的私人别墅、会馆,毫无转正的可能性。

但是对于小产权房性质的居住小区,存在通过政策调整补缴相关款项转正的机会。

无论是哪一种,小产权房在未来都会存在权利上的限制,价值大打折扣。

关于“违建拆除”的六个结论与三点建议

违建是否有补偿?

没有补偿,行政补偿所针对的只能是行政相对人也就是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所受损失,而违建是不存在合法利益的,故其没有补偿符合行政法治的基本原理和公平原则。

但是,对于那些因历史遗留原因而导致的“被违建”房屋,不能因为其“像违建”而招致白白拆除且没有补偿的厄运。未经登记、无证的合法建筑,遇征收拆迁也应当有补偿,而且应当是足额、全面的补偿,不应随便打折扣。

违法建筑一律要自行拆除吗?

不一定。根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但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建,可允许其“改正+罚款”,进而获取合法建筑身份。只有对严重违反城乡规划且无法采取改正措施的情形,才适用限期拆除的处置方式。

违法建筑遭违法强拆,能获得行政赔偿吗?

一般而言,行政赔偿仅针对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遭受侵害所致的损失,不法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自然也就没有行政赔偿。

但对于违建遭违法强拆、偷拆、误拆、帮拆的情形,则其可拆卸、分割的建筑材料部件及室内物品的损失是应当给予行政赔偿的。

关于“违建拆除”的六个结论与三点建议

提示三点建议:

1. 切忌参与新增违建,建房一定要经过合法审批程序;

2. 积极处置存量违建,及时改正、补证获取合法身份;

3. 存在处置方面的争议时要尊重事实和法律,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尽量将自己的损失控制在能够接受、消化的程度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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