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参照周边房屋市场价,且不会降低生活水平你知道吗?
对于拆迁补偿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但保证补偿的公平合理这是必然的。合法的拆迁项目都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求,不能说百姓为公共利益做了贡献,还要在补偿问题上使他们吃亏。法律规定,拆迁补偿参照周边房屋市场价,并保证百姓生活水平不降低。大家在面临实际拆迁过程中,一定要对补偿原则了解透彻,从而正确估算出自家被拆迁房屋的价值,以免在补偿上吃亏。
一、看周边房屋市场价格
首先,如果被拆迁人的房屋是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则拆迁的房屋补偿可以参考就近区位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根据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但如果被拆迁人房屋所在的土地性质不是国有土地,而是集体土地,被拆迁人也不要担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规定: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所以,无论是何种土地性质,被拆迁人都完全可以多了解周边房屋的市场行情,以了解自家房屋大致应得的补偿。
二、能否保障自家生活水平不降低
一直以来,国家都在强调,要保障被征拆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也是征地拆迁补偿的基本要求。
如果是货币补偿,除了房屋本身的价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还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而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标准则不能降低被拆迁人的生活水平。在实践中,部分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也可参考周边的市场房地产价格,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如果是产权置换补偿,则一般是拆一平米就补偿一平米。这两种拆迁补偿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并且就其不合理的部分,提出自己的诉求和异议。
房屋拆迁对百姓来说是一件大事,这关系到大家以后的生活质量。如果拆迁补偿不合理,将会给被拆迁人今后的生活带来非常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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