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公告】没有公告的拆迁都是不法的!没看到这“四份”,谁劝谁拆都别同意

导语:从法律与政策层面来看,拆迁确实是一场机遇,合法合理的补偿能够极大程度的提高被拆迁百姓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但现实的拆迁未必能够尽如人意,有喜自然也有忧,百姓一方面要思考拆迁可能会带来的生活变化,另一方面要时刻警惕各种拆迁陷阱,挑战诸多困难,以免遭遇“补偿不公平”事件。

案例:村干部上门劝签,签完字拆了房,补偿却不给了

遇到拆迁,不懂法没经验的老李毫无意外的吃了亏。老李的儿女在外打工,长期以来都是他一个人在家,村里的干部跟老李讲签了合同就能得到拆迁的补偿了,于是老李直接就签署了合同,到后来才发现在当地根本没有什么拆迁项目,像老李这样没见到文件直接签字的,最后都是房子被拆了却一分钱都没有。老李非常后悔,如果提前了解下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也就不用为了这件事如此忧愁了。新的乡村建设一直在继续,拆迁也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在拆迁中,一定要看到下面说的几个文件,仔仔细细的判断拆迁项目是不是合法的。如果没有这些文件,即使村里的干部说的再好听,也不要签字。

没有公告的拆迁都是不法的!没看到这“四份”,谁劝谁拆都别同意

一、拟征地公告

内容:拟征地公告,是在依法报批征地行为之前,本区域的国土资源部门要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体农民以下内容,拟征地的位置、用途、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法等。这个公告就是能够得知征地消息的第一步:征不征收,划分了哪些范围等,都将在文件中详细的记录。

权利:村委会和村民都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向国土资源部门提出召开听证会,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举行,给普通民众表达意见的机会。

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告知之后,要是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将不予补偿。

二、征收土地公告

内容:1、征地的批准机关、文号、时间及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土地的位置、土地的类型、土地的面积

3、征地的补偿标准还有被征收人的安置方法

4、 可以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限制时间和地点

权利:必须让农民看到这一公告,不需要申请政府的信用公开。征地公告十分重要。如果本公告不存在,征地行为也就不算合法了。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利依法要求公告,有权利拒绝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办理。

要提醒大家的是:公告程序是法律规定的征收土地时的必须具备的程序,对公告主体,公告的内容和公告张贴的期限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被征收人可以拒绝接受该行为,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没有公告的拆迁都是不法的!没看到这“四份”,谁劝谁拆都别同意

三、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内容:(一)被征收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的位置,土地类型,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和数量,以及需要安置的人口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及金额,支付的对象和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及金额,支付的对象和方式;

(四)当地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对被拆迁人进行付款的方式;

(五)被拆迁人的具体安置方式;

(六)与征地补偿和安置有关的其他具体措施。

权利:征地补偿安置计划公布后,如果村委会和被征地村民对安置计划有不同意见,向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听证,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根据被征地权利人的意见,有必要修改政府安置补偿和安置计划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土地征收计划进行修改。

要提醒大家的是:对于征地补偿方案,需要认真判断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否合理。您可以参考周围的平均市场价格。如果觉得是不合理的,可由市,县人民政府协调。如果协调失败,将由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也可以委托律师对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和审批程序提出复议或诉讼利益。

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内容:(一)拆迁补偿的方法,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

(二)安置房的面积,标准和位置;

(三)产权交换差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四)搬迁的期限,过渡期限及过渡方式;

(五)搬迁的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者生产经营暂停的损失的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六)违反合同后的争议及解决的方法;

(七)双方同意的其他条款。

要提醒大家的是: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是最重要的部分。所有维护利益的努力工作都是为了确保补偿协议的公平公正,最终的补偿和更换住房还必须依靠安置补偿协议的实施,因此要慎重签字。赔偿不理想?不要签字!内容不清楚?不要签字!协议不明确?不要签字!违反合同没有协议?不要签字!同时,有必要清楚地了解协议的内容,避免签署空白的协议。

没有公告的拆迁都是不法的!没看到这“四份”,谁劝谁拆都别同意

对农民来说拆迁是一件大事。如果您没有看到上述文件,您将提前签署相关的补偿合同,您很可能不会得到拆迁补偿。事实上,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法律和政策是保障人民权益的最好措施。及时选择法律手段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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