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征】律师解惑:很多人上当的“以租代征”的征地套路,是怎么回事?
国家对土地征用有严格的规定,超过一定数量的土地征用,须经国务院批准,但在许多地方,为了避免监管,许多企业开始采取”以租代征“的形式进行非农业建设,开发开发区,园区。
知道所报告的土地征用未获批准,因此,考虑采取一种方法,将土地租赁给农民而非土地征用。这将导致一些土地“以租代征”,使许多房产成为违法建筑。
这些问题由来已久,危害很大。一方面造成国家税收流失,扰乱建设用地管理秩序,另一方面也损害农民利益。
那么,“以租代征”的方式是什么呢?当农民朋友的土地是“以租代征”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请见下文。
何为“以租代征”?
“以租代征”是指未经允许,私自将农业用地转换为建设用地。所谓“以租代征”,就是通过租用农民的集体土地,但是进行非农业建设,私自扩大建设用地的规模。其实就是规避法定的土地征收审批和农用地转用,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并不在规划之内,同时也逃避了履行耕地占补平衡法定义务,缴纳相关税费,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
“以租代征”最常见的方法有什么?
(1) 土地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
(2)基层行政机关直接出租农村集体土地;
(3)基层行政记挂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 基层行政机关作为土地租赁的中介,促进了土地租赁行为的发展;
(5)村民出租自己承包的土地;
(6)村民委员会租用农民的承包地从事非农业建设。
相关案例
在律师代理的案件中“以租代征”违法占地案件不在少数。之前有来自河北省邢台市的两个农民,带着厚厚的案卷来寻求法律帮助。
经了解,在2012年村民委员会以村经济发展为理由,将两位农民朋友的集体耕地通过协议方式予以收回。村委会与土地承包人签署的协议,协议农民自愿交回土地,以补偿每年每亩一定的数量。
村集体耕地将恢复,并恢复集体项目用地,农民在两年后也获得补偿的一部分,集体土地的,后者由于缺乏资金建设项目,停止该项目,但一直非法占领,农民缺乏补贴,也没有办法耕种。
由于本案没有进行深入的调查和证据收集,一些事实还没有得到证实,就两位农民朋友提供的资料而言,明显是“以租代征”方式违法占地,矛盾不可避免地增加,最终损害了农村集体利益,损害了国家利益,扰乱了当地社会秩序。
“以租代征”违反的法律法规
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由国家集体所有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但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转让土地使用权,企业按照规定收购建设用地的除外因破产、兼并等情形依法成立的。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未经批准转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行政机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当土地被“以租代征”,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1、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由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制止查处,举报电话:12336;
2、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退还租赁土地。
“以租代征”是违法占地的常见行为,农村地区更为严重,侵犯了农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造成农田农作物受损,特别是村民自发租用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最常见的。
他们不为一些蝇头小利而触犯法律做的事情,只有到村或镇宅批准的公共设施建设可以使用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后,兴办乡镇企业和土地,以及其他形式的财产罪。
土地作为最宝贵的财富,任何形式的使用应按照法律规定严格,希望大家能够珍惜自己脚下的这片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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