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户口迁出去落户城镇,农村拆迁补偿款还有份吗?

根据我们的法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宅基地是农村宅基地所有权的分离属于农村集体和农民只享有土地使用权,我国宅基地是在力屋的政策,许多农民认为,如果户口迁入,将会对宅基地产生一定的影响,他们担心自己的户口迁出去之后,自己宅基地上的房屋面临征收时就得不到补偿款了。那么户口迁出去之后,究竟能不能得到补偿款呢?

户口迁出去落户城镇,农村拆迁补偿款还有份吗?

首先要明确我国实行的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对于农村宅基地,农民没有个人所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农村地区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的土地除外;用于建房的土地、私有地块和私有山丘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非法转让土地。”

“本条款充分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取得所有权,因此不存在所有权继承问题,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对宅基地享有用益物权,即使用权和收益权(自用或租赁)。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存在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免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使用权。

村民宅基地法律规定申请住户使用,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应该属于村里的共同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登记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的唯一的人户代表中的家庭成员,它没有垄断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的家庭成员有权享有平等权利,平等的义务,有家庭成员之间没有土地使用权份额的划分,在户为单位的家庭关系的存在,家庭成员不允许请求土地使用权。

户口迁出去落户城镇,农村拆迁补偿款还有份吗?

那么户口迁出之后,宅基地上房屋能否继承?

答案是可以的。户口迁出后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不能继承。

在我国《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没有关于解决宅基地,可见宅基地遗产的内容不属于,而是建立在个人属于村民宅基地房屋,对宅基地的房屋继承权的法律保护,在现实的过程中,也大多是按照房间的任何地方转弯时(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给处置建筑物,构筑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附属设施范围内应设置应)的原则处理,土地利用与房子一起继承权,但不允许更新改造。

因此,那些离开户口的继承人,如果他们想继续继承他们家乡的房子,他们应该尽最大努力确保房子不会因为长期忽视而倒塌,虽然不允许重建和翻新,但是可以修葺,只要房屋不灭失,基本不会被村集体收回。

宅基地上房屋拆迁时能否获得补偿?

遇到拆迁时,户口迁出的农民还是可以获得拆迁补偿款的。

这里要注意,面临拆迁时,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是分开补偿的,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针对宅基地,由于宅基地产权属于村集体所有,这部分补偿自然属于村集体所有,不属于宅基地的使用者;另一种是针对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后,房屋的产权属于继承人(子女) ,不论户口在哪里,都应当因拆迁而得到补偿。

户口迁出去落户城镇,农村拆迁补偿款还有份吗?

由此可见,即使户口迁到外地,也可以继承老家的房屋。同时,只要房屋没有坍塌、灭失,面临拆迁时,依旧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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