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迁】已经进城落户了,老家征地时还有资格拿补偿吗?
随着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也为了方便在城里工作生活,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了进城买房落户。
但是这时很多农民朋友就开始担心了,自己进了城,村子里的地怎么办?如果落户在了城里,村里征地时自己还能拿到补偿吗?将在本文中为大家解析这两个重要问题。
人进了城,地仍旧要保留,村里不能直接收回!
2019年的11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进行了解读和答记者问。
《意见》中明确提出,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对进城落户的农民,一方面可以引导他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将承包地转让或者退还集体,前提是自愿有偿。另一方面,也可以保留承包权、流转经营权或者通过代耕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答记者问时也提到:“我们在土地问题上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不要着急,不要急于收回农民的承包地。对进城农户是否放弃承包地,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能搞强迫命令。”
另外,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中也有规定,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也就是说,农民进城落户后,是否退出承包地、宅基地,要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如果农民自愿退出,应当获得相应的补偿;如果农民希望继续保留原有的承包地、宅基地,在不荒废土地的前提下,村集体应当尊重农民的个人意见。
进城农民的土地权利受到法律保护,征地时有资格拿补偿
前文中咱们提到了,任何人不能把退出承包地、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只要农民没有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或者宅基地,那么其土地权利就应当被保留,应当受到保护。
平日里土地权利保留,大家可能没有太大意见。但是当土地遇到征收,涉及到征地补偿利益的分配时,可能就会出现进城农民认为自己应该得到补偿,而村里其他村民觉得补偿款应该在村内分配的争议。
大家要知道,征地补偿分配资格,主要来自于当事人对被征收土地享有的权利。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村民,以及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只要之前没有获取到有偿退出宅基地的利益,那么在征地时应当基于其享有的土地权利,分配到合理的补偿。
但是在具体实践中,还要结合实际案情做分析。例如,在征地补偿款分配前,村里可能会对每位村民的成员资格进行认定,如果进城农民户口已经迁出,且没有继续在村里生活和参与生产活动,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具备成员资格,不能参与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分配。
因此,在这些权利保障政策的基础上,实践中进城落户的农民朋友们该如何基于自己的土地权利,争取合理的补偿,还需要进行更多实务探索。
最后提示各位农民朋友,村民在征地过程中获得补偿和安置,是基于自己享有的土地权利等各项权利,任何人都没有权利随意剥夺。如果有农民朋友认为自己的征地补偿权益受到了侵害,一定要及时提出异议,并积极启动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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