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60秒,法官这样处理农村房屋拆迁纠纷
一、农村拆迁纠纷怎样处理?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达成拆迁安置协议的,根据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应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并不予受理此案件。《拆迁条例》就是规定上述内容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通过当事人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进行裁决。实施裁决的部门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如果部门是被拆迁人的,就由同级人民政府进行裁决。其内容包括了补偿的方式和金额,安置房的面积和地点,搬迁的期限、搬迁中的过渡的方式和期限等。此裁决应当在收到申请的当日起三十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拆迁当事人中有不服裁决的,可以收到裁决书当日的六十日内向裁定的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可以向裁定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当事人也能在收到裁决书的当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为了不对拆迁进度产生影响,在诉讼期间,如果拆迁人已经给被拆迁人提供了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房,则可以在诉讼期间继续执行拆迁工作。
3.强制拆除
在拆迁过程中,发生了农村拆迁纠纷。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租户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裁定,根据《拆迁条例》规定未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内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拆。
强制拆迁的实施必须以裁决为依据。未在规定的搬迁期内搬迁的,可以依法强制拆迁。行政强制拆迁的实施,由房屋所在城市的市、县人民政府命令相关部门执行,还可以有房屋拆迁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依法执行。
二、农村拆迁纠纷如何举证?
1.拆迁人应当提供依法获得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拆迁公告时间、房屋拆迁许可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2.当拆迁人委托拆迁时,要出具委托拆迁的合同。
3.被拆迁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的材料。如合法建筑的区域面积、建筑的结构和质量、房屋附属物的名称和数量等。还有户籍证明材料,例图被拆迁人的家庭人口、年龄等。
4.拆迁后的补偿安置的书面协议,其中包括补偿的金额、安置房的区域面积及地点、自己投入的资金或者单位投资的资金金额、搬迁中过渡的方式和期限等。
5.无法签署书面拆迁协议的原因和理由,以及强拆保留的证据资料。
6.一方违约后的违约事实,还有违约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