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被拆迁人手里,没有拆迁补偿协议原件?
谈好了补偿条件,双方也准备签订协议,然后当被拆迁人签完字,拆迁方却突然说,要签字盖章才能作数,章不能随便被带出来,所以我们要带拆迁协议回去盖章后再送回来。
如果被拆迁人不懂其中的利害关系,就容易被拆迁方“牵着鼻子走”。有被拆人就问律师:拆迁方拿走了我们的签了字的协议,真的只是为了回去盖章吗?等真的拿走协议后,拆迁人的套路才一点一点的显露出来。如果比较明显,当退回拆迁协议时,修改了拆迁补偿安置利益的补偿条件或其他规定,被拆迁人如果仔细检查协议就能看出来。
如果比较强硬的,拆迁方将直接告知被拆迁人该协议需要留档,原件已经被收到档案,向主管部门申请才能看。
如果是比较隐秘的,拆迁方只会将一份复印件寄回给被拆迁人,并告知复印件与原件的效力是一样的。
律师提醒被拆迁人,如果遇到上述情况,您的赔偿权已经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了。
在此,我们还郑重提醒尚未签署的被拆迁人。在签字之前,必须先与拆迁方确认对方是否可以当场签字盖章并保留原始协议。如果拆迁方逃避,被拆迁人应当保持警惕,先试图拒绝签字,不要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埋下隐患。
手中不保留拆迁的协议,如果补偿出问题了,被拆迁人会陷入被动的局面!一些被拆迁的朋友可能只是觉得如果拆迁方拿走了补偿协议,就是答应了自己的补偿条件。这点小事也无所谓,就按照拆迁方的意思。无论如何,协议已经签署了,拆迁方还能赖账吗?
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一些被拆迁的人可能很早就发现补偿条款在拆迁方发回协议后已经修改。此时,补偿条件已经不是当初协商的了。如果拆迁人没有办法能证明协议是被修改的,从法律上对它进行认定无效,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撤销它,那么拆迁方就可以按照这份协议,继续进行拆迁程序,等到被拆迁人的房子被拆除后,被拆迁人维权就会更加困难。然而,事实上,修改和伪造协议还不是最坏的情况,因为只要原始协议仍在被拆迁人的手中,被拆迁人可以相对容易地找到协议已被修改的证据,并且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拆迁方直接拒绝退还原协议,被拆迁人想要通过协议来争取自己应得的拆迁补偿,会遇到很多困难。
一些被拆迁的人遇到了这样的情况:双方已经谈好了补偿,也签了协议。该协议由拆迁方带走进行签字盖章。但是,当他等了很久以后还没有收到补偿,向拆迁方要求补偿时,拆迁方表示协议没有签署和盖章,并没有生效。要与他重新谈判补偿条件并重新签署协议。但是这次他的房子已被拆除了很长时间,你可以想象他的情况变得多么被动。
因此,律师再次强调:如果您尚未签署协议,一定要向对方确认,签字之后自己可以保留一份拆迁方签字盖章的协议原件;如果签字的协议已经被拿走但还没有交出房屋进行拆除的,先不要搬迁,及时根据自身的详细状况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该怎么挽救自己的补偿,维护自己的权益。
千万不要被拆迁方糊弄,协议复印件效力和原件是不同的!
有必要提醒拆迁人,从法律上讲,协议(合同)的复印件和双方签署的原始协议通常是不同的。 除非被拆迁人能够提供其他完整的证据,证实其真实性。或者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共同签署并盖章复印件,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如果被拆迁人仅使用复印件作为证据作为我们的合同权利,但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辅助证明,那么我们的索赔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承认。因此,被拆迁的朋友必须注意,如果拆迁方说复印件和原件是相同的,我们可以只留下一份复印件。这是错误的!如果拆迁方只给我们一份复印件,就必须要求拆迁方签署并盖章复印件,表明该复印件相当于双方签订的原始合同。
当然,被拆迁人仍然试图要求对方签署协议并当场盖章,并直接将原件留给自己。如果拆迁方表示该政策需要存档,则双方也可以一式三份签署协议。一般而言,有必要确保手中有可以证明谈判条款的原始协议。
拆迁协议涉及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每个人都必须高度重视。如果拆迁方要求拿走所有原始协议,或要求拆迁人签订空白条款协议,则必须励志的拒绝拆迁方。
现在网络发展飞快,被拆迁人可以在互联网上学到很多拆迁法律知识。在拆迁过程中,如果被拆迁人遇到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情况,或者不了解问题时,必须尽快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来确保自己的权利能不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