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关于强拆的最新规定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社会也出现了不少症结,如强拆等。而在其中,老百姓往往是弱势的一方, 遇到问题不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关于强拆这一问题,相关机构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接下来,让我们来通过这篇文章来了解一下相关规定。
一、强制拆迁的概念
被征收人或房屋承租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搬迁的,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诉讼,同时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当地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2019强制拆迁新规定
- 1.以下几类房子无证件也需赔偿
因城市发展需要规划拆迁的房子,农民家中祖传的房屋,尤其是从20世纪五六十年代间流传下来的房屋,因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即便无任何证件也算是合法的,可获得全额补偿。也就是说,房子建造时是符合当时的政策法规的,都可获得赔付。代代相传的祖屋,只要认定成功即可获得赔付。这些情况多见于城市周边。
- 2.新增拆迁过渡费
农民在拆迁时,政府会补偿最低2万元的拆迁过渡期安置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配套设施、租赁费、每户2万元)等。
- 3.双向补偿方法
以前,房屋搬迁时,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属于农民个人,农民获得补偿时只能拥有房屋搬迁补偿。而2018年起,实行双向补偿制度。双向补偿是指,房子被拆迁后,农民不仅可以领取到农民房屋的补偿,还有一份针对宅基地搬迁的补偿。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仅局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 4.补偿的两种方式
一是货币补偿,在拆迁补偿中,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人放弃产权,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标准,对被拆除的房屋所有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
二是产权置换房屋,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
原则上,被拆迁人可以自由选择其中的一种补偿方式,但下列两种情况例外:
(1)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 5.严禁的三种拆迁行为
国家明令禁止以下三种拆迁行为:
(1)禁止强拆暴拆等行为;
(2)禁止先拆迁后补偿的行为;
(3)禁止没有做出公示就拆迁(在确定被征用土地之后,征收部门一定要先向居民做出公示,提前告知农民关于拆迁的种种细节,包括搬迁地点、补偿方式、拆迁时间等等。)
以上就是关于强拆的一些规定,有什么具体问题建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做到知己知彼,以免由于知识信息的不对称导致处于劣势地位而被骗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