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拆除房屋,有法定职权吗?

在大力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我们常常看到针对违法建筑的处罚决定是由乡镇政府作出的,并且自行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大家都知道我们的行政机关是有自己的职权的范围的,而这些职权是法律授予的。那么我们不禁要问:乡镇政府真的有拆除房屋的法定职权吗?

其实乡镇政府在拆迁过程中遇到违章建筑时是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是要求拆除房屋的,在我国《城乡规划法》中有明确规定,乡镇政府对于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建设或者是遵循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造的房屋是有法定管辖权的,可以直接作出处罚的。

乡镇政府拆除房屋,有法定职权吗?插图

那么有人会问乡、村规划区是指什么?其实关于乡、村规划区在《城乡规划法》中也有明确,是指因城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而进行控制规划的区域以及城市、镇、村的建成区域。

那村庄指的是?《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村庄下了明确的定义,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

大家经常听到的城乡规划究竟又是指哪些内容呢?根据《城乡规划法》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都是属于城乡规划的内容。

相信大家对于乡规划、村规划这两个名词可能还不是很了解,也不清楚它到底包含哪些方面呢?其实乡规划、村规划的内容包含的内容是相当广泛的。它不仅包括规划区范围,住宅、道路、供水、排水、供电、垃圾收集等生活基础设施、设备的统筹布局,还包括公益事业的妥善安置,以及对农业生产所需的土地等自然资源和农村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的具体安排。除了这些内容以外,乡、村规划还包括乡、村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整体布局。

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乡、村规划应该由乡、镇政府进行组织制定。针对于村庄的规划,应当要经过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乡规划应当经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上一级人民镇府审核批准。也就是说无论是乡规划还是村规划都应当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审核批准。

乡镇政府拆除房屋,有法定职权吗?插图(1)

通过以上这些内容的讲解,相信大家对乡规划和村规划有了一定的了解。简单的来说就是乡、镇政府的权利范围就是整个乡、镇范围内的集体建设用地的范围。同时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明确指出在农业用地上建设因此乡镇政府只有在其法定的权利范围内拥有执法权,进行执法,在权利范围以外的则不具有执法权。当然除了要看其是否拥有执法权,还应该要看其执法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要几方面综合考虑才能判断乡、镇政府的行为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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