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不走你算我输!拆迁队大汉赖在你家怎么办?
有一种拆迁,叫冷暴力拆迁。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逼迫拆迁,就是被拆迁人不签拆迁协议,对方就赖着不走。
律师就接过一个案子,全天24小时赖在陈先生的家里不走,这样的流氓行为可把陈先生一家害惨了。在面对这样的情况要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可以报警。
对于拆迁方的无赖行为,被拆迁方是很无语和头痛的,心理素质好的可以和他们面对面的硬刚,心理素质不好的就会影响到了原本正常的生活。律师在这里建议大家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赶紧报警,千万不要一味地屈服或者是以暴制暴,这对双方都是没有好处的。
破解双方的僵局的方法无非是要么一方退让,要么寻求第三方的帮助,而此时寻求第三方帮助的最好方式就是报警,因为在大多数拆迁“冷暴力”中,大家报警也不是很容易的,因为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被拆迁人肯定是被胁迫着,人身安全都没有办法保障。
根据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一条的规定,对危及公民人身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报警,处警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处警指令后,应当迅速前往现场开展处置工作。也就是说警察有义务来帮助被拆迁方来应对拆迁方的无赖行为的。
第二,保存报警、处警等相关证据。
防人之心不可无,我我们希望世界上的警察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但现实往往是残酷的,警察无所作为的情况并非没有,尽管许多被拆迁人一再要求帮助,但他们人仍然不是很着急。
陈先生曾经求助警察的帮助,虽然警察来了,但是他没有劝阻拆迁者的流氓行为,也没有采取任何营救措施,他只有在了解了情况后才会驱赶后就收队,关于拆除方和警察之间是否有利益,我们无从猜测,但警察的这种做法无疑是对拆迁者的流氓行为的不作为和纵容。
此外,从实际的司法裁判员的判断来看,由于许多被拆迁人不了解保全证据,因此起诉警察的基本知识都丢失了,法院始终可以为警察提供“有利证据”,以保护公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从而证明警察履行了法定职责,因此,我们要留一个心眼,比如报警时候使用电话录音等,尽可能地保存相关证据,以便将来用于维权。
第三,寻求律师等专业人士的法律帮助。
如果您遇到拆迁队和警察的极端情况,那么寻求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可能是摆脱困境的最快方法,由于拆迁者的家人被困在家中,即使有成千上万的手段也无法奏效,所以这个时候你需要一位专业人士来帮助你。
在陈先生的案件中,我们在接到求助信息时,我们让陈先生再次报警并录音,随后,我们向当地公安局发了个人安全防护申请书,再次向当地警方求助,第二天,我们向陈先生居住地的市人民政府发出了《律师联络函》,向当地政府如实反映了陈家被依法强制签字的情况,经过多方努力,陈先生一家的困境终于得到了缓解。
在拆迁方撤出陈先生的房子后,我们还在法庭上起诉了当地的公安人员,因为证据比较完整。法院的裁决确认,当地公安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警察的法定职责,这为陈先生下一步保护自己的权利奠定了基础。
最后律师想要提醒广大被拆迁人,面对拆迁方无赖的手段来强迫搬,我们要有坚强的心,做好心理和精神准备,不要被暂时的困难吓倒从而选择妥协,记得笑最后的人才笑得最好;要敢于保护权利,善于维护权利,用合法武器打击非法征用者的傲慢,为自己的谈判和谈判赢得时间和空间,类似的“依靠家庭拆迁不走”的近乎流氓行为,律师会同大量被拆迁的人一起斗争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