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能否随意改变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村委会可以随意改变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吗?

知识点

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行农村土地的,不得改变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土地所有权必须依法批准并执行特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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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某乡丁村中有两个生产团队AB,由于B生产团队数量的增加,村民委员会决定将A生产团队拥有的一块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B生产团队,使其与B生产团队接近,以便同时进行所有包装,A生产队成员不满意,并考虑到村委会将无权这样做,并将情况报告给乡镇政府。

案例解释

由于中国农业人口众多,并且在某些地方某个村庄的地理区域较大,一个村庄中可能有两个或更多的集体经济组织,例如生产团队或村庄组,并且村庄中可能有土地,它属于两个或多个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情况,但是,由于国家的宪法规定了土地的公共所有权结构,因此土地所有权不容易被鼓动,尽管《中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村民的集体所有,但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仍在运作和管理;他们属于乡(镇)农民,由乡(镇)农村地区。集体经济组织运作和管理,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仅运作和管理,无权改变土地所有权,更改领土的权利必须依法获得批准并执行特定程序,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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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行土地的过程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委托一揽子计划,并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的集体所有权

在这种情况下,丁村村委会无权将A生产队所有土地的所有权转让给B生产,乡镇政府应责令其进行更正。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二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归村民所有,由由村集体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行;属于该村庄两个或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拥有,由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将发出一揽子计划村级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发出一揽子方案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土地的所有权不得改变。

国家依法由农民使用的农村土地,应当由农村集体组织,村民委员会或使用该土地的村民小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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