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用地上建造房屋该如何处置?遇到征收真的都白拆吗?

导读:在农村地区一些农民可能会在耕地上建房子,因为他们宅基地的房屋相对较小且拥挤。一些农民可能靠近道路、省道、国道或自己的农田建房子。或者在旅游景区,人流量大的地方建房屋,例如开辟小型酒店,加油站,车库等。或者租给其他人赚取租金。那么在自己的农田上建房子是否合法?

  • 农村集体土地是如何进行分类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条之规定,农村土地,从土地用途角度来讲,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畜禽养殖场、设施农用地、农村公路、水面等,以及其他农业用地。建设用地指用于建筑物和建筑物的土地,包括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用、军事用地用地等。除了两者之外的土地被称为未使用的土地。

据此不难看出房屋建筑主要使用建设用地。例如,房屋应建在宅基地上,企业建筑应建在房屋外的集体建筑用地上,农地建造非农住房否则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 在自己家的农用地上建设房屋到底合法吗?

由于农用地的种类很多,所以我们主要分两部分阐述。

第一,设施的农业用地上建房子是否合法。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设施农地具体分为生产设施用地,辅助设施用地和配套设施用地。如果建房的目的是直接使用或服务于农业生产,房屋可以在土地上建造相应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

生产设施用地包括:水产养殖生产设施用地;储存农产品,饲料,农具等必需用地,以及养老院的简易生产。

附属设施用地包括: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防治技术设施,建筑物必要管理用地;用于环境保护设施的土地,如畜禽粪便和污水的废物收集,储存和处理。

配套设施包括:干燥场,粮食干燥设施,粮食和农业物资临时贮存场所,大型农业机械临时贮存场所。但是,农业用地规模受到严格限制。

应当指出的是,农业园区和农产品加工厂等土地不包括在农业用地范围内,应当按照非农业建设用地进行管理。此外,还应特别注意各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和工厂化作物种植的建设。

第二,关于在耕地上建房子是否合法。一些农民在耕地上建房时可能不会考虑很多,只是为了自住或经营。那么,在自己的农田上建房子并不违法?答案是肯定的!

《土地管理法》第36条明确规定:“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土地。如果可以使用荒地,不得占用耕地;如果可以使用劣质土地,则不得占用土地。禁止占用耕地。土地建窑,建坟或未经许可建房,采砂,采石,采矿,借用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业和水果业,以及养鱼业。农田用于种植农作物和饲料中国人口近14亿。

随着中国人口的不断增加,可耕地面积越来越小,这将威胁到我们的粮食安全。该法的主要目的是严格保护耕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地。因此,由于农民的法律意识薄弱,投资建设自己农田的房屋是违法的。这是一个典型的非法建筑,涉嫌非法使用土地。

  • 在耕地上建设房屋,被相关部门发现后会怎样?

第一,如果确实需要在耕地上建房,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换手续,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但是,有一些先决条件。第一,从申请转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不能是“永久性基本农田”,而是一般耕地,符合“职业平衡与补偿”的要求;二是符合当年的土地利用规划;这符合“房屋所有权和一所房屋”的基本制度。一般来说,批准的难度非常大,在耕地上合法建房的机会很小。

第二,对建筑商征收一定数量的罚款,罚款金额和标准由地方当局确定

第三,对于情节严重的建筑工人,如非法占如果确实需要在耕地上建房,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换手续,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

  • 在耕地上建设的房屋,遇到拆迁,会给补偿吗?

由于耕地上的房屋建设是非法的,在耕地上建造的房屋是非法建筑物。如果耕地遭遇征收,征收部门只给予相应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对建设在该地的非农用房不予赔偿。这就是所谓的“非法建筑不弥补”,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来说是没有问题的。

  • 确需在耕地上建造房屋供居住生活,该怎么办?

如果确实需要在耕地上建房,必须依法办理农用地转换手续,取得农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筑许可证。但是,有一些先决条件。第一从申请转为建设用地的耕地不能是“永久性基本农田”,而是一般耕地,符合“职业平衡与补偿”的要求;第二是符合当年的土地利用规划;这符合“房屋所有权和一户一宅”的基本制度。一般来说,批准的难度非常大,在耕地上合法建房的机会很小。

律师想提醒大多数农民,在耕地上建房是违法的,而且也有一定的风险。有些人的建筑行为可能没有被发现,有些人的建筑可能会被村委会同意,有些人可能会利用这种关系来解决。总而言之在耕地上建房子的朋友们不要心存侥幸,在自己的农田上建房子是违法的。否则,最终的损失只会是自己。在征收和拆迁的情况下,有必要及时咨询专业征地律师,并对涉案案件是否有可能通过维权获得适当赔偿作出科学判断,从而对其进行科学判断。避免盲目的权利保护甚至是对抗。一般来说,即使涉及的建筑物有历史原因,最终的补偿结果也只能是“适度补偿”,但不能与集体建设用地上完全合法建造的房屋进行比较,这是大多数被剥夺的人需要充分了解的。

耕地上建房绝不是村委会说行就行的,大家千万不要相信他们,我们要相信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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