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非法征收,村、镇、市各职能部门职工、负责人互相推脱、懒政、不作为,农民该怎么办?

对于征地拆迁中的贪腐现象,要想举报成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最关键的就是需要确定充分的证据材料。如果证据充分,则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返还,也可以要求司法机关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具体操作方法:

申请村务公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无论是申请村务公开还是举报,显然效果都没有追究对方法律责任来的更为明显。《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当然,情节严重的还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另外,可以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查询征收拆迁补偿方案,获知补偿的具体数额以及补偿方式等相关信息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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