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项目,想要原址回迁可以吗?
最近看到了很多报道,律师想和大家谈谈棚户区的改造:被拆迁人有权要求搬回去吗?
最近,棚户改造在我国是如火如荼的进行着。对于开发商来说就是充满激情,但对于被拆迁方来说,这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因为自己家里好好的房子都包含在拆迁范围内。当新房建成并且不会在原始土地上分配时,它将被迫移动到偏远的地方。即使新房的分配比旧房更大,周围的生活设施不是很符合自己的生活想法。例如看病和孩子上学已经成为一个大问题,很多人都有这方面的疑虑。可以合理地说,我们国家的棚户区改造是为了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但是事实却是慢慢把当地人赶走,从事高端住房或商业开发,所以很多人被要求在拆迁后咨询律师。根据中国的法律,在棚户区拆迁人后,被拆迁人还可以回到这个地方吗?
接下来律师通过经典案例来为大家具体说明
- 吴先生是河南的商丘人,也是当地世世代代居住在本地的回族人。这个地方也住着许多像他一样的回族人。早在一百年前,他们就建造清真寺,为他们的宗教活动提供场所。对他们来说,他们早已有了自己的习惯和风俗习惯。开发商同意在他们的区域内分割和建造房屋,排成一排,统一装修,其中大部分是在上世纪90年代翻修的,其中一些可能还不到几年的楼龄。而这样一个地区,但在棚户区的改造中。更让当地居民无法接受的是,工程动工后,他们要搬到离这里几公里远的地方,不仅没有学校和清真寺,也没有回族人可以吃的街道。因此,吴先生要求开发商搬回原来的地址,保留他们建造的清真寺。当开发商说,该地区没有考虑建设住宅,所以不能搬回同一地方,并拒绝吴先生和当地居民的要求。在那次毫无结果的谈话之后,吴先生和一些被拆迁的居民联系了律师,以保护他们的权利。
这个案子被我们接手后,我们在里面发现了许多非法的地方。例如,该地区根本不属于棚户区,也不属于强制征收和拆迁的法律条件。此外,开发商只能异地搬迁,这明显违反了《中国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如果棚户区需要在当地进行整修,那么开发商必须在规划区域内重新安置土著居民。其次,据我们所知,当地拆迁文件中有商业用途。开发住宅用地。因此,我们向法院起诉征收决定。虽然最终判决还没有下来,但是可以确定的是法院不会对此事置之不理。
现在,这个问题的主题,对于棚户区改造,移民是否有权要求原来的搬迁?每个人都必须知道答案。我们有权利。即使我们不能回到原地,我们也可以要求搬迁。因为这是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在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明确规定,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选择产权交换。对于在旧城区征收的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交换重建区内房屋的产权,市,县级拆迁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应当提供房屋。重建或毗邻的地区。因此,正在翻修棚户区的拆迁人员可以根据他们享有的权力原地或接近要求搬迁,我们必须对这种傲慢的违法行为说不。在法治社会中,我们也可以通过合法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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