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处置常见误解(三):我的房屋建成使用了20年了都没人说是违建,它就是合法的
重大误解三:我的房屋建成使用了20年了都没人说是违建,它就是合法的
这是老百姓最容易出现的认识误区,也是大家觉得委屈、冤的原因所在。日前北京电视台的《向前一步》栏目中,有年逾六旬的老街坊站出来作证:“打我小的时候它这屋门就是这么开的,几十年了都没人说违法,怎么这就非要给堵上呢?”被征收人也同样有这样的质疑:我的房屋好好的居住使用了20年,从来没人上门来查违建。怎么一遇到征收拆迁、棚户区改造,它就变成违建了呢?这不是欺负人吗!
很遗憾,在明律师在这里要讲一个不怎么合情,但却完全合法的认识方法:
几十年没人管没人查没人罚,只能说明政府部门可能存在失职渎职、怠于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违法事实;但这不能成为涉案建筑的长期存在被认定为合法的理由。该违法的,仍然是违法,并且是持续了几十年……
说破大天去,还是那个问题:几十年了,你都不去办个证,那不还是违法建筑么!这就好比瞎话即使被重复上一千遍,也依旧是瞎话,而不会因此就变成真理。
到这里,广大被征收人可能会问了:照你这么说,我的房屋岂不是没救了吗?我的一肚子委屈到哪里去诉?我的财产权益真的无法得到保障了吗?
在明律师最后需要强调的是,违法建筑不一定要被强制拆除,更不一定不予补偿。对于确有特殊原因的房屋建筑,通过依法维权获取一定数额的补偿安置是完全现实可行的。实践中,绝大多数征收补偿方案并未将无证建筑划入零补偿范畴,而是规定了适当的补偿,这是征收方基于社会现实状况而进行的调整。
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一旦遭遇“以拆违促拆迁”的逼迁动作,依法维权争取尽可能理想的补偿安置结果没有任何问题。如前所述我们就不难理解,无证房屋遍地都是,政府是有责任的,那么这个责任显然不能都让房屋的建造者来承担。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业从事征地拆迁维权的律师事务所,团队坚持“只为被拆迁人维权”的理念,致力于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帮助被拆迁人获取更多合理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