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有什么规定,房屋拆迁公摊是多少

购买房屋的时候,房屋有两个面积,一个是公摊面积,一个是实用面积,两个面积相加就是房屋的面积,公摊面积一般是住宅小区的绿化、楼道等的面积,那么国家有什么规定房屋拆迁公摊是多少?

一、国家有什么规定,房屋拆迁公摊是多少

房屋征收补偿金的标准直接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从以往情况来看,也是多数土地征收矛盾产生的根源。为此,《条例(草案)》着重进行了规范。国务院《征收条例》规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最低标准,要求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自2006年以来,针对房价趋高的现实情况,依法确立并执行了以“就地房屋补贴”作为基准的补偿标准,以“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作为结算补偿金的标准,并规定了25平方米的住房保证面积、10 平方米的住房改善面积以及45平方米的有偿改善面积,在当时较好地保障了被拆迁人的居住权益、改善了其居住条件,得到了社会的认同。但是近几年来,房屋征收基本上为征收多层、补偿高层,高层住宅的公摊面积一般远远大于多层住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被征收人居住条件的改善。在调研中,市民对这一问题反映比较强烈,而且,实践中进行的房屋征收项目,也都在具体工作中通过不同方式,增加一定的面积补贴。

基于以上情况,按照保持政策延续性、保证补偿标准不降低并适当改善的总体思路,《条例(草案)》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以下就地房屋补偿标准:“征收住宅房屋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应补偿面积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 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补偿;

(二) 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计算;

(三) 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

(四) 被征收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由被征收人按照征收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

(五) 被征收人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公有住宅房屋的,该公有住宅房屋面积与被征收房屋面积之和大于二十五平方米的,不适用本款第二项的规定;该公有住宅房屋面积与被征收房屋面积及住房改善面积之和大于四十五平方米的,不适用本款第四项的规定;

(六) “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应补偿面积。”据了解,按照以上标准,相比2006年拆迁管理法规的补偿标准,增加了规定“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单独计入补偿面积”,即补偿房屋的公摊面积部分,作为应补偿面积,由征收人给予补偿。“这样就把公摊面积还给居民了,让居民改善住房面积。”

二、房屋公摊面积怎么计算

①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②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③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综合以上公式,我们可以得出:公摊面积=总公摊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总套数】×(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

如果你想要计算建筑面积,可以在得出公摊面积之后运用公式(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得出结果。

三、不同楼宇公摊的比例应该是多少

7层以下住宅公摊率为7-12%

多层建筑是层数在6层左右的建筑,公摊部分的面积包括外墙水平投影的1/2、楼梯、楼梯间和为住户提供服务的物管用房(热交换站、水泵房、配电室等)。

7-11层住宅公摊率为10%-16%

楼层为7—9层的小高层公摊取决于各楼盘自身的情况,在没有地下设备用房、底层没有商铺、底层架空的情况下,小高层公摊系数 在10%-15%之间,而带电梯的小高层住宅,公摊系数在15%-20%之间。

12-33层住宅公摊率为14%-24%

高层住宅的公摊面积是大的。根据建筑规模的不同,高层建筑一般在25-33层之间,而且高层住宅的楼梯高度高。

别墅类的公摊率为1%-8%

上述内容就是小编对“国家有什么规定房屋拆迁公摊是多少”问题进行的解答,国家对房屋公摊面积的补偿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很多地方政府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如青岛市,西安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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