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慌了,征地拆迁中饱私囊?罢免!

无论是征地还是房屋拆迁都是村长带头去被拆迁方做工作。由于条件没有达到被拆迁方的目标,于是大家只好作罢,因为大家在同一个村里,每个人都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所以被拆迁方并没有与他们撕破脸皮。这是很多被拆迁人都会遇到的情况,甚至还有根本没有收到任何通知,只是村长让我们搬家,如果不搬家,村长可能带人强制被拆迁人搬家,或者强制拆房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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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地产律师处理征地拆迁案件的过程中,会经常听到大家抱怨村干部,大家对村干部的不满。事实上,征地拆迁环节确实需要村委会采取行动,充当起自己的“桥梁”责任,如张贴公告,组织投票等。一些村干部负责村民的工作,做村民的工作,受到村民的喜爱和敬仰。但是一些村干部却耽误了村民的权益,侵犯了村民的利益,做了一些令人难以置信的行为:

这些村干部为了从中牟利不惜克扣,截流甚至欺瞒本该属于被拆迁人的权益,真的是也是煞费苦心。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其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督促其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接受查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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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对农村的支持微不足道,各种补贴和优惠政策层出不穷,但很少能真正落到农民手中。这就是为什么?

律师以前在为被拆迁人维权的时候就听到这样的事情,征收每个人的土地主要是为了给村长的熟人做商业开发用。

看,这些明显的非法点暴露出来:第一,村委会没有权力批准和强制征地,第二,村民委托村民出租或转售土地给开发商以赚取巨额利润,在其中刑事犯罪存在的可能性更大。

那么,村干部能否可以“一手遮天”呢?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如何做。

随着国家对农村问题的重视,2018年将重点着手解决包括村干部贪腐在内的5大问题:

①规范村干部选举

国家将加强对村领导选举的监督。过去农村的许多村干部都有“贿赂选举”。由于村庄补贴等集体收入需要通过村干部,选举不规范就不可避免地影响农民利益,也不利于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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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惩治、罢免不合格村干部

除了规范选举外,国家还将视察目前在职的村干部,如果有以下四种情况的基层村干部将会受到惩治和罢免:一是使用非法手段进行选举;二是获得回扣并获得好处。三是涉黑,四是过去有违规情况。 ③整改农村低保不规范问题

生活津贴也就是低保,它的初衷最初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人。然而,农村地区的许多困难人群并没有没有得到任何帮助,但是有许多关系户都持有低保,引起公众的不满。

④财政拨款公开透明化

国家每年为农村建设拨款,如农田水利建设,但钱到村后,普通村民往往不知道,导致公款被挪用。从明年开始,国家要求村民事务透明,开放,以保护所有村民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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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⑤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根据“乡村振兴战略”的提议,国家还将加大对2018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道路和水电。只有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休闲农业等新兴产业才能真正发展壮大。这个国家当然不希望这些财政投入落入少数基层村干部的手中。

下面就个大家简单的说几个在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村委会的相关热点问题讨论:

村委会无权征收土地,无权与被征收人和被拆迁人谈判签订协议,无权承担任何与征地拆迁有关的权利。

根据《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基本农田、普通耕地超过35公顷以上必须经过国务院批准以后才能实施,35公顷以下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后方可实施占地。而具体实施单位(做事的人)法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国土局。

全民参与监督,做到公平,公证,公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拨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有权要求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一定时限内提供支付清单。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有权督促有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予以公布,以便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查询和监督。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对征用土地公告内容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内容的查询或者实施中问题的举报,接受社会监督。

3、在实践中,许多地方村委会在收集和实施征地和房屋拆迁方面发挥了作用。作为被拆迁人如何声称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

被侵权的朋友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例如起诉人民法院并要求他们承担法律责任。村委会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如果您未能履行监督和管理权利,您可以起诉人民法院的行政不作为。提醒大部分被拆迁户和被征地人。如果侵犯了权利,请及时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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