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行政征收程序
行政征收程序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任何一个制度要想顺利运行都离不开一套完备的程序的辅助,房屋征收作为一种国家公权力强制取得私权利的行为更是离不开完备的程序。征收程序包括征收决定程序、征收评估程序、征收补偿程序等等,本节将重点介绍征收决定程序。
征收决定程序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应当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的总称。近年来拆迁纠纷案件的频繁出现很大程度上可以归因于程序的不完善。
在《拆迁管理条例》下,启动拆迁程序的第一步就是申领拆迁许可证,申请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如果我们要对一个违反国家规定的单位进行处罚的话,那么是需要出去行政处罚判决书的,然后根据判决书中的内容来社区罚款,如果是一些征收决定的话,也需要按照相关的流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