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你是被“拆富”了,还是被“拆穷”了?
导读:2018年来了,预示着新一轮的征地拆迁又将展开,一些新的地区也将规划到征地拆迁的范围里,这对于即将成为新一批的被拆迁人,到底是好,还是坏呢?在过去的征地拆迁现象中,的确有人因为拆迁而一夜暴富,但很多人却会因为拆迁一夜返贫,流离失所,这是会被“拆富”,还是被“拆穷”,取决于什么呢?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拆迁方案。对不同的被拆迁人,有不同的拆迁方法。所以,除去客观不可控因素,到底是被“拆穷”,还是被“拆富”,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被拆迁人自己对拆迁方的态度和应对拆迁方的维权方法。下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根据多年的拆迁代理经验来给你说说如何避免被“拆穷”:首先:警惕被忽悠在征地拆迁的实际操作中,相信很多被拆迁人都遇到过这样几种情况:(1)被要求签“空白协议”、被村委会代签协议、协议签后协议原件被拆迁方拿走只留复印件;(2)奖励搬迁、早搬迁早奖励、越早搬迁奖励越高;(3)房屋的作价评估由拆迁方一手包办;(4)到手的安置房与原先合同协议签订上的房屋的面积、位置、质量等严重不符。上述种种情况都实实在在的出现在很多被拆迁人身上,让被拆迁人遭受很大损失,由此被“拆穷”的可能性极大。这些情况的一个共同点都是被拆迁人禁不住拆迁方的“忽悠”。拿“空白协议”来说吧,拆迁方的套路是:“现在因为某种情况,还不能填写内容。但你放心,只要你签了协议,我们会给你多少套房、多少安置费”,一些被拆迁人就很天真的相信了拆迁方的话,签了“空白协议”,殊不知在签了字的空白协议上,拆迁方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了,但肯定不会按照“说好的”来写了。所以,对于这些情况,在明拆迁律师要告诉你的是:对于拆迁方的任何一句话,被拆迁人不要轻易的相信。一切的行为操作都要严格根据白纸黑字的协议来进行,每一步征收操作也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切不可只听拆迁方的“片面之词”就作出任何决定。其次:要学会正确维权正确维权,主要是指运用法律诉讼途径进行维权。因为对于有强大公权力支撑的拆迁方来说,只有法律是唯一能抗衡拆迁方的武器。而在征地拆迁中,被拆迁人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被拆迁人想要争得合理补偿,必须依靠法律来维权。而在实践中,一些被拆迁人却是采取如上访、聚访,甚至是以暴抗拆的方法来维权,得出来的实际效果不仅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反而是耗时耗力、危险系数还较高;有些拆迁户以暴制暴,这不仅可能遭受法律制裁,还可能遭到”毒手”;还有些拆迁户利用媒体力量,固然带来一定话题度,却总无法达到维权目的。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是,在进行这些不正确的维权方式的时候,在很大程度上会耽误复议、诉讼时间,失去了维权的最佳时机,得不偿失。所以,在明拆迁律师告诉各位被拆迁人一定要理性、正确维权。当然,运用法律诉讼进行维权必然要涉及系统法律知识的运用,被拆迁人一定要咨询专业拆迁律师的意见。经验丰富的拆迁律师知道,被拆迁人维权,终极目的是为了获得满意的拆迁补偿。所以,维权过程中,除了必要的复议、诉讼,还要有和拆迁方的协商谈判。高水平的谈判技能是赢得高补偿的关键。一场好的“博弈”和“较量”,是帮被拆迁人“拆富”的关键,这对代理拆迁律师的水平要求极高。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只为被拆迁人维权”为宗旨,为您服务。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