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维权:必须遏制黑恶势力介入征地拆迁

随着我国城市化步伐的加快,一些地方的黑恶势力“染指”征地拆迁领域,不仅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而且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巨额利益诱惑吸引黑恶势力

郑州警方不久前通报“打黑除恶”战果时介绍,以往黑恶势力侵害的重点领域是某些客货运、采矿、建筑、批发市场等,近年来暴力拆迁等“灰色行业”也逐渐成为黑恶势力的活动空间。

贵州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任永强表示,由于征地拆迁项目涉及资金量大、补偿过程缺乏透明度,运用非法手段完成征地拆迁,其成本远低于合法途径。于是,有的开发商与黑恶势力勾结,通过非法途径,攫取巨额利益。

据业内人士分析,黑恶势力介入征地拆迁领域主要表现为与开发商共同参与项目开发,其本身就是开发商或者受雇佣等,比如贵阳市“铜锣湾”暴力拆迁案件,就属于典型的黑恶势力与开发商狼狈为奸,在合作开发项目中形成了利益结合体。

据审理“铜锣湾”涉黑团伙案件的法官介绍,在涉案的项目中,陈啟荣通过向开发商借款、入股等方式,获得该项目30%的股份,“为了尽快收回投资,实现利益较大化,便铤而走险实施暴力拆迁”。

有的黑恶势力采取暴力手段,降低拆迁补偿标准以获取利益。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年审理的一起涉黑团伙案件中披露,涉黑团伙头目乔志良在参与保定市金街拆迁时,确定的赔付条件过于苛刻,部分住户不同意拆迁,乔志良便指使手下,多次对拆迁户寻衅滋事,甚至殴打住户,迫使拆迁户同意拆迁。

还有的黑恶势力受雇于开发商或拆迁户,扮演实施暴力拆迁或阻碍拆迁的角色,谋取“灰色利益”。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作恶10多年的韩恩平等29人黑社会性质组织,其敛财手段之一就是替开发商进行暴力拆迁。

打击暴力拆迁必须加大力度

今年初,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严禁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中央纪委、监察部也发出通知说,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新拆迁条例和相关政策的出台,确实在遏制暴力拆迁等方面发挥出了明显效果。”任永强说,防范与遏制黑恶势力介入征地拆迁领域的警惕性和工作力度不能放松,而且要加大力度。

华中科技大学土地管理系主任谭术魁表示,在土地出让金仍是部分地区财政收入的重要支柱、城市建设进度仍是一些领导干部追求的政绩的情况下,难以避免出现个别干部利令智昏,在幕后与开发商、黑恶势力勾结,违规操作,造成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暴力拆迁的情形。

征地拆迁领域应成为各级政法机构打黑除恶工作的重点关注方向,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对介入其中的黑恶势力进行坚决打击;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征地违法、暴力拆迁事件的检查力度,对引发暴力拆迁事件的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较大限度地压缩黑恶势力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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