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维权方案
21世纪的中国,习主席提出“建设美丽中国”“农村城镇化”治国方略。
“农村城镇化”作为政府当前的国策,全国各省市征拆工作呈现繁忙的景象!
做为中央政府本意上是好的,并不希望老百姓“因拆致穷”!
但是,省市地方政府在实际征地拆迁工作中,屡屡无视国法,投机取巧,自制“土政策”,想方设法给拆迁户压低拆迁补偿款。
作为老百姓,在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够想到的维权方式也只不过是“起诉”、“上访”或其它极端危险和自残的方式来表示抗议。
然而,这些方式在实践中收效甚微,甚至会导致更恶劣的后果!
首先,通过“地方律师”向法院起诉,由于“地方律师”和“法院”均会受到地方政府一定程度的“行政干预”,因此这种单一的手段是无法达到维权效果的。
其次,向上级政府“上访”或者到北京上访,由于信访部门接待问题太多,并且信访部门本身也不具备解决问题的职能。它只是反映问题的一个窗口,它前列能做的就是把你所反映的问题在向你所在地政府反映一遍,从实践来看,此方法根本没有任何作用。
再者,如果拆迁户选择极端危险或暴力的方式,则会被抓住把柄,导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结果(概率90%)。
同样采取自残的方式,也不一定能收到良好的效果,而且以牺牲自己身体甚至自己生命的方式,对拆迁户来说代价太大了,再说,人都残了、没了,即便能拿到应有的拆迁补偿款,又有什么用呢?
为了解决在征地拆迁维权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不公平、不公正、补偿低”的问题。
所探索出的“三段五级”维权方法,较大程度上解决了“地方律师”及“地方法院”被行政干预的弊端和现状。除此之外维权手段的多样性、组合性、灵活性也得到了较大的体现。
可以说,律师探索出的“三段五级”维权法,在中国拆迁维权史上树立了一盏明灯,给广大拆迁户带来了实际的利益!
在实践中,只要是:
①、拆迁户没有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的(已经签字的,要视情况)。
②、具有房屋和土地所有权或具有相关租赁、使用权。
③、补偿额度过低或不合理的。都可以采用我所“三段五级维权法”进
行维权。
本方法较大的优势,除了避免了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之外,更是完全解决了维权方法单一、维权深度不够、维权力度不强、维权陷阱(由于拆迁户不懂法,维权中可能涉及二次风险)的问题,可以说,此维权手法,更像是一套维权“组合拳”,机动灵活,有的放矢,在维权中随时加入维权谋略,采用“围魏救赵”之法,适度打压,拿捏得当,不卑不亢,循序渐进,达到不怒而威、敲山震虎之效,可谓一举多得。真正实现了合法维权、文明维权、安全维权、高压维权的目的。
现在,本所律师团队“全国金牌拆迁律师团”,依靠本所多年的拆迁维权经验、团队优势和“三段五级”维权“组合拳”,工作在全国各省市拆迁维权前列线,硕果累累之余,更体现了老百姓对我们的信任和依托,我们必不辱使命,尽较大努力,争取较好的结果和较高的补偿款来回报广大拆迁户,同时彰显法律正义,为社会和谐尽一份绵薄之力!
律师在多年的征拆维权工作中一路摸爬滚打、披肝沥胆,逐渐形成了一套效果卓越的维权方法。
此种方法给广大拆迁户带来了丰硕的利益。同时居高不下的胜诉率,也让律所得到了很好的回报,呈现出双赢的良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