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房屋被划进征收拆迁红线,是全拆了还是拆一半留一半?
导读:征收拆迁过程中老百姓可能会遭遇各种奇奇怪怪的事情,很多矛盾纠纷的发生都是人们始料不及的。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聂荣律师团队就为大家讲述一起情节堪称离奇的维权案件:征收房屋能“拆一半留一半”吗?
【基本案情:遇征收房屋遭遇尴尬局面】
2019年3月,山东省青岛市的张女士家的房屋涉及征收。但问题是,涉案房屋竟然只有一半被纳入征收范围。在协商过程中,政府部门保证只拆一半,并保证剩下的一半可以由张女士一家继续正常居住使用。
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张女士一家同意拆迁,征收部门也确实是按照约定实施拆迁,但拆迁工作完成之后张女士还是后悔了。
原因在于,涉案房屋实际上是一体式结构,剩余部分拆完了以后已经无法继续居住。简而言之就是部分征收却造成了全部拆除的后果,被征收人的居住权益遭受了较大损失。那么从法律上来说,张女士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呢?
【律师分析:是否全拆要依据合理行政原则判断】
首先,为什么会存在只征收一半的情况?在房屋征收过程中,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征收范围,其表现形式就是征地红线图。一旦征地红线图确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征收部门就需要严格按照征地红线划定的范围实施征收。
但问题在于,可能因为在划定征收范围之时,政府部门没有进行现场勘查,从而导致作为整体的房屋的一半被纳入征收范围。
其次,面对这种情况的一般处理方法。可以肯定的是,已经划定征收范围的征收项目不会因为一两栋建筑位于征地红线上就重新规划。所以只能针对被征收房屋,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
根据房屋的整体性,可以分为两种方案解决。一是房屋整体性较高,如果只拆除被纳入征地范围内的一部分,将导致房屋作为物的实用性丧失,严重时威胁到居住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此种类型的房屋,征收部门一般会对房屋整体进行征收,当然补偿的标准也是按照整体房屋进行。
另一种情况是房屋虽然也是只有一部分被纳入征收范围,但只拆除纳入征收范围的部分不影响剩余房屋的结构完整性,剩余部分房屋的功能和安全性仍能够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经过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的协商,一般会只对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
那从法律上来说,对房屋全部进行征收或者只征收在红线范围内的房屋都有何合理性呢?
对于需要征收全部房屋的,虽然会突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红线,并未给社会带来任何危害,并非危害社会的行为,而且消除了潜在的安全隐患,对社会极为有利。另外,单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立法精神来看,其目的是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
对被征收人来说,此类房屋整体进行征收当然是不二之选。最后,从物权法上来说,此类房屋属于不可分之物,只拆除其中部分就相当于破坏其完整性,将使房屋失去其原有的经济用途或价值。所以对该类房屋进行整体征收并按照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也与物权法的精神相合。
只需要征收其中部分房屋的,也有其合理之处。对于征收部门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经过法定程序批准的规划红线图实施征收工作本就是应有之义;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只拆除红线内的房屋且不影响剩余房屋的结构完整性,仍能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之用,只征收部分房屋也未尝不可。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征收部门坚持拆除全部房屋,则属于行政违法,需要按照相应的市场价格对被征收人进行赔偿。
那本案中张女士在征收过程中该如何选择呢?依据张女士提供的照片以及其他证据资料来看,张女士家的房屋实际上属于一体式结构。征收部门无视这一事实,在征收过程中对张女士家的房屋进行了切割式拆除:对于红线内的部分全部拆除,对红线外的部分予以保留。剩余部分的房屋已经不再是完整意义上的房屋,可以说是断壁残垣、摇摇欲坠,已经完全无法满足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这样的话,张女士相当于以损失一整栋房屋的条件,只拿到其中一部分的补偿。政府在征收过程中过于死板,严格遵守规划红线,反而是对当事人权利的侵害。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在此建议广大当事人,在面对此类明显不合理的征收行为之时,要及时咨询专业征收维权律师的意见,力促问题得到解决,而不是忍气吞声吃哑巴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