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方逼迁怎么收集证据?

一、拆迁方逼迁怎么收集证据?

在房前屋后安装监控摄像头是实践中较为常用的有效手段。在报警后若公安机关人员迟迟不到现场,被征收人也要自行做好拍照、录像等取证工作,将违法行为所导致的损害事实记录清楚。

征地拆迁过程中7种常见的逼迁手段:

第一:断水断电、挖坑堵路等制造生活不便。

第二:威胁、跟踪、恐吓等扰乱生活安宁。

第三:砸玻璃、破坏门窗等增加恐惧心理。

第四: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用高音喇叭制造噪音扰乱正常生活。

第五:以其亲属相威胁等株连式逼迁,家里有公职人员的,不签协议就辞退。

第六:趁被拆迁人家里没人,或者还在夜间熟睡,就把被拆迁人从梦中拖出房间,然后趁机实施拆迁。

第七:不间断的疲劳战术,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以谈判为名长时间待在被征收拆迁人家里或将被拆迁人“请到”宾馆或招待所多人轮流与其协商拆迁协议。

二、拆迁补偿分类

拆迁补偿大多按照土地性质和房屋的使用用途两种情况来分类。

1、土地性质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土地性质可以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以前,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分别是由《拆迁条例》和《土地管理法》调整。城乡间两种不同的地权,适用两种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2011年新颁布的《征收条例》适用于城市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对于集体土地上的拆迁仍然依据《土地管理法》,这导致了同样是房屋征收与补偿,城镇与农村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造成了立法和执法上的不公平。为了解决城乡实行不同的征收补偿制度的问题,正在修改之中的《土地管理法》,将参照《征收条例》中确立的基本原则,国有集体土地有望实现同价同权。

2、使用用途分类

拆迁补偿根据房屋用途可以分为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和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两种。

房屋用途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土地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走向;二是规划设计的用途,它决定了房屋用途的内容。“住宅”是专供居住的房屋,“商业服务用房”是从事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二者是两种完全不同用途的房屋。正是房屋的用途区别,其在设计规划上和建筑结构上还有价值产生都有所不同,因此拆迁补偿也有所不同,遂分开处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拆迁方一般就是专门作拆迁工作的部门人员,但拆迁也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来进行办理,如果遇到被拆迁方不同意是可以进行协商,而不是逼迁,不然这种行为就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此,作为被拆迁者就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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