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征地拆迁案例:男女平等!离婚后妇女还享有征收补偿权吗?
导读:目前在全国有的地区,甚至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仍然存在歧视妇女,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情况,尤其是在征地拆迁案件中尤为突出。村委会以妇女离婚、丧偶等理由侵害妇女在征地拆迁中应得利益。面对这种情况妇女应当如何维权?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黄晓丽律师就代理了这样一起维护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件。
基本案情
房女士系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某村的村民,1980年与村民赵某结婚,育有一儿一女。2008年由于性格不合其与赵某离婚,双方共有的某村的房屋一半归房女士所有。2010年某村进行城中村改造,但是在进行安置房分配时,村委会却以房女士属于已离婚女性而取消其村民待遇,拒绝分配安置房。深感无奈的房女士遂决定委托专业征收维权律师,依法捍卫自己的补偿权益。
问题分析:女性在征收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持良好心态,莫慌张
在知道自己征收补偿合法权利受到侵害后,大多数女性朋友都会出现急躁不安的心态,尤其是想到自己是和政府站在对立面,且又是离婚或者丧偶的单身状况,不免觉得自己势单力薄,没有胜算。须知,我国在妇女权益保护方面,法律建设相当全面,不仅有宪法作为坚实的依靠,更有《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条文为女性保驾护航。因此,完全不必急躁和慌张,明确自己应有的正当权利,积极配合拆迁律师完成相关证据采集工作,才能最终使自己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保护人身安全,莫逞强
对于女性而言,相比于其他当事人,更为重要的是保障自己的人身安全。毕竟女性在社会中的现实状况还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切莫过于高估自己的能力,仗着自己“有理”而任意妄为。在大量的征地拆迁实例中,一些女性被征收人由于没有得到应有的征地补偿而大闹政府,上演撒泼耍赖的戏码,这些不理智的行为不仅无益于案件进展,反而会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造成了人身伤害则更是得不偿失。如果遇到政府强拆等违法行为,应当及时报警,采取拍照、录音方式保留证据,而不是硬拼。
尽早聘请拆迁律师,莫拖延
聘请专业的拆迁维权律师,是最为关键的一步,切莫拖延。一旦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和政府或相关机构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就应当考虑聘请专业拆迁律师的问题了。本案中房女士经别人介绍并亲自旁听了黄律师的庭审后,决定委托黄律师进行维权。黄律师接手案件后,发现案件千头万绪,涉及离婚、继承、监护、拆迁安置等诸多法律关系。黄律师沉着冷静抽丝剥茧,运用高超的实战经验迅速确定案件的思路,指导当事人将村委会起诉到法院。案件如期开庭,此案在本地引起很大的轰动,吸引了大量的旁听群众,通过庭审黄律师充分展示了房女士一方的证据,有力的反驳了村委会的观点。法院最终做出判决,判决房女士胜诉,村委会应当分配其180平方米安置房一套。现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笼罩在房女士头上多年的乌云终于散去,开始了新的幸福生活。
拆迁律师说法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得利益分配纠纷,必须贯彻村民待遇平等的原则。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本村拥有合法的住宅及宅基地。并且在进行分配时,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所以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找专业拆迁律师帮您维权将是最佳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