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遭遇断水断电等暴力逼迁手段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遭遇断水断电等暴力逼迁手段怎么办?
因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所以可以将作出该行为的部门或个人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也可以提起相应的诉讼程序来维权。
具体救济途径:
1、申请查处。被拆迁人可向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查处相关断水断电的违法行为。
2、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对打着利民旗号行暴力拆迁的政府行为,百姓束手无策往往是因为信息不对称的原因。国家给了我们权利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
3、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如果对拆迁过程中的一些决定、程序或政府部门不作为等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诉讼,要注意时效复议60天内,诉讼6个月内。
4、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断水断电的行为违法,同时一并请求法院要求对方对因断水断电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这是最有效的救济途径。
5、报警立案。如果断水断电的行为导致其他方面的损害,触犯刑法的,被拆迁人还可向公安机关报警立案。
二、如何判断评估价格是否合理?
评估结果是否合理与评估公司、评估人员的能力、资质有关,与评估人员是否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估工作有关,与选择的评估方法有关,与评估时点是否正确,与评估中考量的各种影响房屋价值的因素有关。
总而言之,判断评估价格是否合理没有一项简单地标准,要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实践中一般会将周边房屋市场价作为一个比较基准。法律也规定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为了尽可能保证评估价格的合理,被征收人可以做到以下几点:
(1)由于房屋市价、行情一直在变,评估时点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被征收人一定要关注评估时点,法律规定评估时点应该是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2)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参与评估机构的选择,尽可能选择信誉好、声望高的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工作;
(3)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务必及时在法定期限内启动救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