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租房,对承租人都有哪些安置方式?

一、拆迁公租房,对承租人都有哪些安置方式?

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第一和第三种方式。现就第三种即货币补偿方式加以分析。

二、公租房拆迁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公租房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拆迁是否合法、拆迁程序是否合法,拆迁补偿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等。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严格意义上来讲,其实这里也没办法准确的回答公租房拆迁过程中承租人的具体安置方式,可能每个政府部门制定的对承租人的安全方法都不一样,现在为止,可能都已经见怪不怪了,但拆迁过程中很多细节上的问题都没有很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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