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拆迁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征地拆迁工作越来越频繁的发生在我们身边。这本身为了公共利益本无可厚非,但现实中,有些人出于各种利益的考虑,会出现暴力拆迁的这种现象。那么,暴力拆迁的常见手段有哪些?征地拆迁过程中常见的逼迁手段有哪些?如何处理暴力拆迁?
一、暴力拆迁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一)骚扰被征收人:
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对被拆迁人家里砸玻璃、砸车、停水、停气、停电;用高音喇叭制造噪音;门前堆积建筑垃圾;让老百姓每天都战战兢兢的生活;严重干扰了被拆迁人的正常生活。
(二)实行不间断的疲劳战术
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以谈判为名长时间待在被征收拆迁人家里;拆迁人员将被拆迁征收人“请到”宾馆或招待所多人轮流与其协商拆迁协议。
(三)深夜拆迁
有的拆迁方趁被拆迁人家里没人,或者还在夜间熟睡,就把被拆迁人从梦中拖出房间,然后趁机实施拆迁。
首先,被拆迁人应该做到心里有数,拆迁方之所以采取软暴力,往往都是因为拆迁方征地拆迁手续不全。如果拿起法律武器捍卫权利,拆迁方也会底气不足。被拆迁人首先应该拍照、摄像保存相关证据,立即启动法律程序,起诉其违法拆迁;其次,遇到拆迁流氓到家里骚扰,尽量不要和他们讲话以节省精力,应该立即拨打110报警,虽然警察可能迟迟不出镜,但报警是你的权利,警察不管是警察违法。你可以保存通话记录,通过其他方式追究警察渎职的法律责任。最后,尽量多找些亲戚朋友看家护院,防止吃眼前亏。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征地拆迁过程中常见的逼迁手段有哪些
第一:断水断电、挖坑堵路等制造生活不便。
第二:威胁、跟踪、恐吓等扰乱生活安宁。
第三:砸玻璃、破坏门窗等增加恐惧心理。
第四:不分场合、不分时间用高音喇叭制造噪音扰乱正常生活。
第五:以其亲属相威胁等株连式逼迁,家里有公职人员的,不签协议就辞退。
第六:趁被拆迁人家里没人,或者还在夜间熟睡,就把被拆迁人从梦中拖出房间,然后趁机实施拆迁。
第七:不间断的疲劳战术,雇佣社会闲散人员以谈判为名长时间待在被征收拆迁人家里或将被拆迁人“请到”宾馆或招待所多人轮流与其协商拆迁协议。
三、如何处理暴力拆迁
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查处违法强制拆迁、暴力拆迁案件,对违法实施强拆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对失职渎职的部门,要严肃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地方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着力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征地拆迁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