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强制拆迁怎么办
众所周知,如果政府需要征用土地并进行拆迁,需要与居民签订拆迁协议,并且需要给予拆迁补偿。如果非法强拆的,可以提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那么,什么是非法强制拆迁呢?遇到非法强制拆迁怎么办呢?
一、什么是非法强制拆迁?
强制拆迁是一种行政行为,其实行需要符合合法,否则会收到相应的惩罚。
而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即拆迁人在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将被拆迁人的房屋拆迁。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
二、非法强制拆迁怎么办?
1、沉着冷静,积极面对
遇到暴力拆迁等突发状况,不能以暴制暴,尽量平复自己的心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当然面对蛮不讲理的拆迁人,心里是十分委屈和愤怒,难免做出冲动的事情,但是,要想到这个事情还有更好的解决办法,更加合法的解决办法,违法者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积累拆迁法律知识,自己保护权益。
被拆迁人平时也可以对拆迁的一些法律常识进行了解,这样使拆迁人不敢轻视。许多拆迁人就是因为被拆迁人不懂法、不知法才敢肆意的进行强拆甚至是暴力拆迁。其实,只要懂得一些法律常识,就足以应付很多情况,不至于权利被侵害而尚不自知。
3、聘请专业律师,依法请求赔偿。
律师的法律知识丰富,经验充足,有条件的话还是选择律师协助解决。
在依法治国的法治环境下,我们要对法律充满信心,平时要多多了解拆迁方面的法律知识,只有对法律有所了解才能使拆迁人不敢轻视百姓,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众多强拆案例中拆迁人之所以有恃无恐就是因为看准了被拆迁人不懂法、不用法这一致命弱点,才敢肆意妄为的采取强拆行为。其实,只要被拆迁人懂得一些法律常识,在强拆后寻找专业拆迁律师就足以应对拆迁人的种种违法行为,不至于自己权利被侵害后也诉诸无门。
4、到公安局报案,积极收集证据。
如果公安局不受理或者受理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三、强制拆迁房屋维权有哪些法律依据?
1.《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
3.《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
4.《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权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5.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26日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