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攀枝花西区2018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快看你家在不在范围内
为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辖区居民住房条件,西区政府确定了2018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第一批次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玉泉片区(东至陶家渡东路,西至法巴路,南至金沙江,北至格萨拉大道)等。
关于西区2018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
攀西府〔2018〕21号
为加快推进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辖区居民住房条件,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危旧房棚户区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0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攀府发〔2016〕24号)、《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2018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攀办发〔2018〕13号)和《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西区2018年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攀西府办〔2018〕17号)精神,区人民政府拟对红线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征收范围
(一)2017年攀枝花市西区第三批次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2018年项目提前贷款)。
1.格里坪镇:马上南巷片区(东至沿江公路,西至504电厂,南至沿江公路,北至攀煤技校)、通江路片区(东至通江路54号,西至格里坪村四社,南至通江公路,北至格里坪村四社)、田庄巷(东至田庄巷10号,西至格里坪镇卫生院,南至格里坪镇政府,北至攀西塑料厂)、苏铁西路(东至沿江川西煤质检验站,西至格里坪镇政府,南至苏铁西路453号,北至养路局)、冷杉巷(东至沿江快速通道,西至鑫铁物流,南至沿江快速通道,北至鑫铁物流)等片区。
2.摩梭河街道:太平北路194号7栋、太平北路215号1、2、3栋、凯旋巷23号1栋、凯旋巷2号1栋、凯旋巷32号1、2、3、4、5栋、太平南路55号1、2、3栋、太平南路23号4栋、太平南路2号5栋等片区。
3.清香坪街道:苏铁中路212号(东至建强巷,西至百家巷,南至苏铁中路,北至清乌复线)、百灵巷(东至十二中路口,西至玉秀巷,南至苏铁中路,北至清乌复线)、苏铁中路71号2栋(四周为步行南街)等片区。
4.陶家渡街道:太平北路片区(东至福照巷,西至摩梭河东岸,南至三十九社区,北至攀煤救护大队)、福康巷(东至三十六中小矿务局分校,西至福康巷5号4栋,南至学园社区,北至福康巷30号5栋)、福源巷(东至仁和区河边村,西至攀煤印刷厂,南至福源巷7号1栋,北至攀煤水厂)、福华巷(东至攀煤粮站,西至攀煤电影院,南至攀乐园,北至攀煤生活公司)、福兴巷自建房片区(东至攀煤食堂,西至老冰棍厂,南至攀煤电视台,北至福兴巷11号9栋)、太平北路39号片区(东至福照巷,西至摩梭河东岸,南至矿建社区,北至攀煤救护大队)、福照巷3号、5号、11号片区(东至福照巷,西至摩梭河东岸,南至矿建社区,北至攀煤救护大队)、陶家渡中路225号片区(东至大东旅社,西至陶家渡西路,南至陶家渡中路,北至太平北路)、福鸣巷77号及周边(东至沟北社区,西至陶家渡西路,南至福才巷,北至陶家渡中路)、福才巷9号、62号、42号2栋、3栋及周边(东至沟北社区,西至陶家渡西路,南至福寿巷,北至陶家渡中路)、花山西路活动板房片区自建房(东至花山西路54号附11号,西至花山西路28号,南至舒坦巷,北至花山西路35号)、陶家渡中路片区(东至陶花街,西至陶家渡中路,南至法拉大桥,北至宝鼎中路社区)、花山中心社区舒坦巷片区(东至沟北社区,西至花山矿办公楼,南至沟北花山矿幼儿园,北至舒坦巷6号大门)等片区。
5.玉泉街道:晨光巷14号1栋(东至格萨拉大道,西至乌龟井,南至万达物流,北至十九冶电石厂)、苏铁中路832号(东至河石坝加油站,西至陶家渡东路,南至西南水泥厂,北至宝鼎馨苑)、晨光巷1号2栋(东至九鼎建材办公楼,西至乌龟井,南至格萨拉大道,北至十九冶电石厂)、陶家渡东路198号1-2栋(东至迎贤店,西至河门口公园,南至玉泉街道办事处,北至河门口公园教堂)、芳草巷19号1栋及20号1栋(东至芳草巷19号1栋,西至芳草巷20号1栋,南至攀煤运动场,北至三十八中小)、陶家渡东路247号片区(东至攀煤运动场,西至陶家渡东路,南至路西小区,北至三十八中小)、陶家渡东路240号7、9栋(东至路西小区,西至芳香巷,南至陶家渡东路240号5栋,北至瑞雪工贸)、芳菲巷1号3栋(东至陶家渡东路,西至巴关河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南至巴关河社区,北至三十八中小)、芳香巷8号1栋(东至芳香巷,西至芳香巷8号2栋,南至攀煤精煤公司,北至巴关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芳泽巷2号(东至路西小区,西至法巴路,南至攀煤精煤公司,北至芳香巷)、陶家渡东路286号2栋(东至陶家渡东路,西至金沙江,南至法拉大桥,北至攀煤索道车间)、苏铁中路570号5栋(东至苏铁中路570号6栋,西至特殊教育学校,南至苏铁中路570号4栋,北至西贵金沙)等片区。
(二)2018年攀枝花市西区第一批次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
玉泉片区(东至陶家渡东路,西至法巴路,南至金沙江,北至格萨拉大道)等。
(三)2018年攀枝花市西区第三批次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
太平北路158号片区、太平北路161号片区、太平北路194号片区、凯旋巷23号片区、凯旋巷2号片区、凯旋巷28号片区、太平南路335号附号片区、135号1栋、135号2栋及附号片区自建房、太平南路125号附号片区、23号附号片区自建房、55号附号片区自建房、57号附号片区自建房、2号附号片区自建房、30号附号片区自建房、32号附号片区自建房,52号附号片区自建房;太安巷1-11号片区、太康巷3-5号片区、学园社区、花山中心社区、矿建社区、宝鼎中路社区、沟北社区、龙泉片区、玉秀巷、和畅巷及周边。
二、征收主体: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三、征收部门:攀枝花市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征收实施单位:格里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注意事项
(一)自公告张贴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以及工商登记和改变房屋用途、权属、抵押登记等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
(二)被征收人应协助、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和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以及未经登记的建筑情况等信息的调查、摸底、登记和认定工作,并有义务提供被征收房屋的相关证件。
(三)本公告所列征收范围为可研报告范围,最终征收范围以满足征收协议签约率达90%以上、资金落实到位两个条件的范围为准。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备注:具体相关的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信息可咨询当地政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