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疆阿克苏棚户区改造计划:计划改造3.7万余套

3月25日,据新疆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透露,2018年阿克苏地区计划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近3.74万套(其中货币补偿近3.29万套、实物安置4500套),4月中旬将陆续开工。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一直在全力构建以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争取让更多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基层公务人员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序推进,行署与各县(市)、园区管委会签订责任书,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并通过多种方式督促各县(市)抓好有关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同时,明确要求各县(市)严格按照规定渠道和标准落实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应保尽保。

据阿克苏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2012年—2017年阿克苏地区共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12.01万余套(其中公租房近4.45万套、廉租房2.19万余套、城镇棚户区改造5.37万余套),投入资金124.55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33.28亿元、自治区补助资金3.56亿元),50余万城镇居民喜迁新居,城镇住房保障覆盖率达33%,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明显改善。

今年,阿克苏地区棚户区改造安置工作将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充分尊重棚户区改造居民的意愿,采取货币化安置和实物安置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执行《自治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确保房屋质量可靠、设施配套,改善居住环境。

此外,阿克苏地区还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设政府主导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推进国有租赁企业建设。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

备注:具体相关的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信息可咨询当地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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