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村民疑似因拆迁纠纷遭人持刀追砍!在明律师:警方说法耐人寻味
导读:据法制晚报报道,河北省廊坊市香河县村民张先生日前在小区附近遭不明身份人员持锯齿状砍刀追砍,全身多处受伤。张先生怀疑自己遇袭与当地征收拆迁有关。“民警表示,警方不参与拆迁工作,但是若有人做出伤害居民的举动,只要涉嫌违法犯罪,他们接到报警后均会进行详细调查”。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青年拆迁律师陈丽芳指出,张先生遭追砍一案究竟是否与正在进行的征收拆迁项目相关,追砍其的人员究竟是否系征收方“雇用”仍有待当地警方的进一步调查。但当地警方在接受记者询问采访时的上述说法,则着实有些耐人寻味……
“警方不参与拆迁工作”这一说法,其依据是中纪办发〔2011〕8号《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对违规动用警力参与征地拆迁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然而对于本案中的情形,警方及时出警、依法立案侦查则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推脱。
实践中,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在接处涉征地拆迁纠纷警情时常常出现“不愿作为”的畏难情绪,甚至会公然以“拆迁纠纷警方不管”为由拒绝履行其法定职责,任由报警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遭受侵害而选择明哲保身、作壁上观。对此,我们是要予以坚决反对和谴责的。须知,无论被征收人事后采取何种有力的法律救济手段,诉拆迁、逼迁行为违法也好,告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违法也罢,都只能是事后救济,案发当时所造成的严重损害几乎难以避免。
对于本案而言,公安机关在接报警后第一时间将受伤的张先生送医救治并明确已展开调查,这值得肯定与称赞。需要强调的是,当警方接到被征收人因拆迁纠纷遇袭的报警时,第一时间最好不要想到“警方不参与拆迁”这句话,而要多想想自己依法维护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不受侵犯的法定职责!毕竟,这种“拆迁引发的纠纷”,警方不能不参与!